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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12大優勢2023!(小編貼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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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另外,執法人員於行動中發現四輛輕型貨車懷疑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若你在一段兩年的時間內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會向你發傳票,你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資格為期3個月,再犯則可被取消資格6個月。 若你在一段兩年的時間內被記了10分或以上,法例規定你必須修習駕駛改進課程。 運輸署會向你發出一份強制性修習駕駛改進課程通知書,你必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起計的3個月內自費修習課程。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車主必須依照通知書上的規定,在通知書訂明的限期前繳交罰款或提出在法庭爭議。 你可帶同「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或「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到任何一間警署作出投訴,或到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諮詢處查詢或填寫投訴表格。 如欲申請退回就同一份「定額罰款通知書」多繳的罰款,須將有關繳款收據正本寄回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4組。 如未能提供收據正本,請以書面向第4組申請郵寄索取一份「彌償損失承諾書」,然後填妥該承諾書並寄回第4組。 該組會安排由庫務署署長直接將退款支票寄給「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的收件人。 同時,裁判官亦會對該人實施以下限制,直至有關命令的款項已經繳付為止。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傳票送達制度

當駕駛者兩年內所犯的違例事項累積分數達 15 分時,法庭將會發出傳票。 餘下未有包括在該傳票上的分數,將被保留(見例丙)。 如果在兩年內累積的分數再次達 15 分時,駕駛者將再次收到法庭傳票。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實施之後,駕駛者若觸犯某些交通條例,除了現有的懲罰外,並會被記分。 當被記的分數達到一個指定數目時,駕駛者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一段時期。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設立定額罰款是為了讓警務人員或某些其他特定公職人員,可以即場處理較輕微的反社會行為,以減少文書工作和開支。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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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此外,運輸署署長須拒絕向你簽發、重新簽發或續發駕駛執照。 為了令傳票更有效地送達,政府修訂法例,由2009年5月29日起,如傳票是按你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以掛號郵遞方式向你送達,即使傳票因無法派遞予你而被退回,該傳票也當作已送達論。 其主要目的是阻嚇經常違反交通規例的人士和提高駕駛水準,從而減少交通意外所引起的傷亡。 同様,任何人不得以某人曾經因定額罰款通知書而要繳付或被命令繳付罰款為理由、或沒有披露曾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為理由,令當事人從任何職位、職業或受僱工作被解僱或排除,亦不可因當事人曾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而令他/她遭受較其他僱員較差的待遇。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定額罰款制度

你必須確保你在運輸署登記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包括你的地址,以便運輸署聯絡你。 若你的姓名、住址、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有更改,你須在72小時內,以書面通知運輸署,或填妥運輸署表格(TD559),連同有關證明遞交署方,通知更改有關資料。 如你在一段兩年的時間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會以平郵郵遞方式將傳票寄到你在運輸署的登記地址。 如你未有如期到庭應訊,法庭會再以掛號郵遞方式將傳票寄給你。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2006 年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8 月 25 日所記的 5 分會在 2008 年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8 月 25 日不再被計算,因為到時距離事發日期已經夠兩年。 而在 2008 年 9 月 1 日,因觸犯交通違例事項而在兩年內被記的分數共 13 分。 如傳票已送達或當作已送達論,而駕駛者未有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及地點出庭應訊,法庭可向他發出逮捕令。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分數獲扣減

你可在接獲法庭命令後14天內向裁判官申請覆核,但須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明,證明你沒有接獲表格2並非由於你有任何疏忽。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你亦可致電法庭命令所載的法庭查詢電話,查詢有關覆核程序。 罰款須在「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發出日期起計21天內按照通知書背頁所載的繳款辦法繳交,以便解除對有關違例事項的法律責任。 每項交通違例的記分,不論是否由同一宗事故引起,都會獨立計算。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三日在區內進行代號為「捷風」的執法行動,打擊與貨車有關的交通違例事項,包括「超重或載貨不穩」、「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通訊設備」、「違例泊車」及涉及交通燈、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車輛殘缺,載貨超重和載貨不穩是違法行為,並且嚴重影響到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行人安全。 警方會繼續針對各種交通違例事項定期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確保市民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5 分或以上,法庭會先以平郵郵遞方式將傳票寄到他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 如駕駛者未有如期到庭應訊,法庭會再以掛號郵遞方式將傳票寄給駕駛者。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駕駛者被記滿15分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6個月共有53宗致命交通意外數字,其中共有32名行人死亡。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死者當中,21人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佔整體行人死亡人數的百份之六十六。 警方呼籲行人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因一時之便胡亂橫過馬路。 本版本所納入的更改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 109 條的規定,獲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批准後,提交立法會。 所有道路工程和鄰近道路的工程均會造成不便,並可能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的人士可以選擇不繳付罰款,並向法庭提出異議。 如果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的人士,在指定限期內沒有繳付罰款,亦沒有向法庭提出異議,法庭可强制執行該定額罰款及任何根據相關條例附加的罰款,如同强制執行由法庭所處之罰款一樣。 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15分或以上,法庭須取消他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不少於3個月。 駕駛者如在兩年內因觸犯違例事項而被記滿 15 分或以上,法庭可以取消他持有或領取駕駛執照的資格,首次被取消資格,為期 3 個月,以後如有再犯,則會被取消資格 6 個月。 駕駛者被記之分數如在 8 分或以上,但又不足 15 分時,運輸署會向駕駛者發出一份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通知書上會詳列駕駛者在兩年內因違例駕駛而被記之分數紀錄,並促請他注意再被記分的後果,希望警醒駕車人士改善自己的駕駛行為。 本網頁解釋違例駕駛記分制度的目的、實行辦法和對駕駛者的影響。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定額罰款告票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你應出席有關傳票的裁判官法庭聆訊,或在出庭前兩個完整工作日前,到任何裁判法院的繳費處出示有關傳票,並繳交傳票所訂明的款項,以便解除對有關違例事項的法律責任。

故此,任何證據,如傾向顯示某人曾經就定額罰款通知書繳付或被命令繳付罰款,均不得在任何程序中被接納;為追討該定額罰款、或任何因逾期繳交而附加的罰款之程序除外。 繳款通知書發出後,如果在繳款或提出爭議限期前仍未繳付罰款或通知當局提出爭議,法庭便會發出命令追討未清繳的定額罰款,另加額外罰款及訟費。 交通違例事項涵蓋範圍甚為廣泛,從嚴重致命的事故到簡單的違例泊車,均可構成交通罪行。 如果所有交通違例事項都交由法庭審理,肯定會對司法機構做成極為沉重的負擔。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制定定額罰款制度,可以處理一些車主多半不會否認控罪而要對簿公堂的輕微案件,從而節省法庭、車主和警員各方的時間。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駕駛者被記滿8分

在 2008 年 7 月 15 日,駕駛者已在兩年內被記 18 分。 法庭下令取消駕駛資格後,導致這次取消駕駛資格的 18 分,將全部取消。 居於海外的人士如想申請交通違例判罪紀錄證明書,可電郵至 aco-ctpd-與本處職員聯絡。

此外,運輸署須拒絕向有關駕駛者簽發、重新簽發或續發駕駛執照。 如傳票是按駕駛者於運輸署的登記地址,以掛號郵遞方式向駕駛者送達,則即使傳票因無法派遞予駕駛者而被退回,該傳票也當 作已送達論。 以定額罰款的方式,懲罰亂拋垃圾或違例泊車的人士,已成為當代生活的慣例。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交通事項

如沒有在「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 記錄違例事項發生之日起計二十一日內繳交定額罰款,「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會在違例事項發生之日起計二十一日後,六個月內,郵寄到車主在運輸署登記的地址。 收到該通知書後,你可以依照該通知書的指示繳交罰款或提出在法庭爭議。 你需要將所有的正本繳款記錄郵寄往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第3組(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 如果你未能提供正本收據,請以書面通知該組,該組會將一還款承諾書寄給你。 該組將安排由庫務署署長直接將退款支票寄給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之收件人。 根據現行法例,不論定額罰款告票的定額罰款是否已繳付,警務處處長都須把繳款通知書(即第240章下的表格2 — 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郵寄至違例者在運輸署登記的地址。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 為提高行人道路安全意識,交通總部人員、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聯同少年警訊、耆樂警訊及交通安全隊成員,將會在全港多區一共25個行人流量較多的地點,向行人加強教育宣傳安全過馬路行為,包括在場與巿民進行互動,派發良好行為及不良行為的貼紙作鼓勵或提醒作教育宣傳。 如傳票已送達或當作已送達論,而你又未有按傳票上的時間及地點出庭應訊,法庭可向你發出逮捕令。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警方8月多區宣傳行人安全專題 將全港大型執法違例罰款$2000

有關這制度的法例,載於香港法例第 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中。 若你被記了8分或以上,又不足15分,運輸署會向你發出一份違例駕駛記分通知書,通知書上詳列你在兩年內因違例駕駛而被記的分數,並會提醒你再被記分的後果,希望你改善駕駛行為。 這制度包含逾50種交通違例事項,全部對道路安全有直接影響,每條違例事項所記的分數由3至10分不等,以下連結載有各違例事項及其所記的分數。 香港法例375 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附表內列載出超過五十項會被記分的交通違例。

有關繳款通知書告知違例者被指所干犯的附表違例事項詳情,並要求他繳付通知書所示的定額罰款,或通知警務處處長他欲就有關附表違例事項提出爭議。 如果違例者已繳付繳款通知書所示的附表違例事項的相同金額定額罰款,便不必理會有關繳款通知書。 交通總部 負責制訂及發布各項交通執法政策、處理交通違例傳票和定額罰款通知書、監察交通法例的改變、發展和評估各項交通管理計劃及統籌警隊在道路安全方面的工作,亦負責管轄交通督導員。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2023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50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7張傳票,並利用流動攝錄配合交通執法,期間偵測到15宗貨車超速,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此外,人員於行動中發現4輛輕型貨車懷疑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50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7張傳票,並利用流動攝錄設備配合交通執法,期間偵測到15宗貨車超速,之後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 交通事項

負責進行道路工程的人員應知悉的規則和指示,載於路政署編印的《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 第一版的《道路使用者守則》,由前總督會同行政局及由前立法局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 109 條在1987年通過,其後不時更新。 違例者可以在告票發出後21日內按告票背頁所列明之付款辦法繳款。 則該駕駛者即使獲發給課程證書,亦不會獲得扣減3分。 有關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請參閱上文「如何計算被記分的日期?」部分。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 如傳票已送達或當作已送達論,而駕駛者未有按照傳票上的時間及地點出庭應訊,法庭可向他發出逮捕令。
  • 根據警方數字,今年首6個月共有53宗致命交通意外數字,其中共有32名行人死亡。
  • 違例者可以在告票發出後21日內按告票背頁所列明之付款辦法繳款。
  • 三日在區內進行代號為「捷風」的執法行動,打擊與貨車有關的交通違例事項,包括「超重或載貨不穩」、「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通訊設備」、「違例泊車」及涉及交通燈、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等。
  •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 行動中,人員共發出150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7張傳票,並利用流動攝錄設備配合交通執法,期間偵測到15宗貨車超速,之後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
  • 所有道路工程和鄰近道路的工程均會造成不便,並可能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行動中,警方共發出1,505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7張傳票,並利用流動攝錄配合交通執法,其間偵測到15宗貨車超速,將會向相關人士作出檢控。 此外,警方於行動中發現4輛輕型貨車懷疑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 如登記車主欲就交通違例事項的法律責任提出爭議,可以簽署「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背頁的爭議通知書,然後寄交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30樓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或以書面向該組提出。 有關文件必須由登記車主簽署或蓋上公司印章(如登記車主是一間公司),並在表格2訂明的限期前送交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 你可帶同告票或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到任何一間警署或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查詢櫃檯(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填寫查詢或投訴表格。 如違例人士在「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發出日期起計21天內仍未繳付罰款,警方會在違例日期起計6個月內發出「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2),郵寄至違例車輛登記車主在運輸署登記的地址。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駕 駛 者 如 在 兩 年 內 因 觸 犯 違 例 事 項 而 被 記 滿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2023 10 分 或 以 上 ,運 輸 署 會 向 駕 駛 者 發 出 一 份 強 制 修 習 駕 駛 改 進 課 程 通 知 書 。 駕 駛 者 須 於 通 知 書 發 出 日 期 後 的 3 個 月 內 自 費 修 讀 並 完 成 駕 駛 改 進 課 程。 詳 情 可 參 閱 有 關 強 制 修 習 駕 駛 改 進 課 程 的 網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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