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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3詳解!(震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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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如你需要以無障礙方式獲得所需資料,請以電郵(地址:)通知我們。 雖然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都是免費提供的,用戶須留意進行寬頻表現測試所涉及的數據用量可能產生額外的服務費用。 尤其是若用戶身處香港境外,應特別留意他們或須為數據用量繳付額外的服務費用,款額可能甚為可觀。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我們會記錄所有接獲的投訴,並會在發現有明顯趨勢時知會有關公司。 若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個案具充分表面證據證明電訊供應商可能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下任何條文或它持有電訊牌照的任何條款,通訊局會進行調查。 以下列出投訴人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電訊營辦商(網絡營辦商及/或服務供應商)前需要留意的事項,同時闡述通訊局在處理消費者投訴方面所擔當的角色。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承辦商雖然已盡力確保系統提供準確的測量結果,但不會明確或隱含地保證或擔保該等結果準確無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通訊事務管理局及通訊辦不會對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法律責任,亦不會對因進行或無法進行寬頻表現測試或使用或依靠系統提供的任何資料或物料而引致的任何申索、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通訊辦承諾盡力確保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採用無障礙設計,但測試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可能未提供所有無障礙功能。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通訊局如何處理消費者投訴

現行的廣電節目監管凖則強調「恰當地持平」,是指節目在報道不同的言論時,必須以公正不偏的態度處理;應盡量反映所有主要而又關乎宏旨的觀點,以便求取平衡;不應隱瞞事實而有所偏倚,或輕重倒置而誤導觀眾。 港府自今年起要求本地免費電視台及電台,每周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 有關本網頁/本文對《條例》內的「公平營商條文」的說明,只供一般參考之用。

在作出投訴時,你需要就投訴提供足夠的具體資料,例如:所投訴的節目、廣告或其他廣播素材的名稱;播放機構及頻道;確實的播放日期及時間;以及簡述所投訴的廣播內容及投訴事宜等。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2023 現時本港的廣播頻道越來越多,投訴人應提供足夠的具體資料,讓通訊局能夠確認有關廣播素材及處理有關投訴。 如果資料不足及不夠具體,通訊局將無法確認有關廣播素材及繼續處理有關投訴。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下稱通訊局)近日提出修例建議,核心內容是,廣播機構製作涉及國安法及國民教育節目時,不須遵守「持平要求」,因為「持平」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就如何向通訊局投訴電訊服務供應商的程序,請到通訊局網站查閱。 但請留意,與任何電訊公司的職員及運作有關的事宜並非由《電訊條例》或電訊牌照規管,均需由該公司的管理層解決。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投訴人須提供的資料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一個由Bank Julius Baer & Co. Ltd.所發出關於欺詐網站的新聞稿,有關銀行已向金管局匯報事件。 有關向通訊局提出競爭投訴的詳情,請參閱 投訴指引,該指引載述公眾提出投訴的方法及形式,並載有通訊局在決定就某項投訴或查詢採取行動時的程序。

除非市場力量未能確保達到政策目標,否則通訊局不會干預電訊營辦商的業務運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留意一個由平安壹賬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所發出關於欺詐流動應用程式的新聞稿,有關銀行已向金管局匯報事件。 任何人如懷疑電訊或廣播業內某業務實體已違反、正違反或即將違反《競爭條例》某競爭守則,可向通訊局提出投訴。 資深新聞工作者、前香港記協主席楊健興對BBC中文表示,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反對聲音基本上已在廣播媒體絕跡,還在運作的電子傳媒都立場「親政府」,製作的節目「本身已經很不持平,沒有多元聲音」。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通訊辦怎樣處理有關其政策或行政的投訴?

投訴人和投訴的當事人(若非投訴人)應清楚表明是否同意通訊局將其任何個人資料/文件/資料披露給與投訴有關的任何一方。 如投訴人或當事人不同意通訊局披露有關投訴的資料,而這會對通訊局的跟進或調查工作造成困難,通訊局會讓投訴人知道能否繼續處理其投訴。 若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個案具充分表面證據證明某電訊營辦商可能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下任何條文或其持有的電訊牌照的任何條件,通訊 局會進行調查。 若證實有違規行為,通訊局可以對有關營辦商採取規管行動。 為使通訊局能準確和有效率地判斷投訴人的投訴是否涉及違規行為, 須以書面方式作出投訴。 如你欲作出投訴,應在有關的廣播內容播出後盡早提出,否則通訊局可能因相關錄像已不再存檔而無法處理你的投訴。

  • 他續指,「國家安全很重要」是一個抽象概念,也許跟「人命很寶貴」一樣被認為不需討論,但實際上如何理解和分析國家安全,則沒有必然對錯。
  • 影視處有關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等工作,則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負責。
  • 受影響媒體包括三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無線電視(TVB)、香港電視娛樂(ViuTV)、奇妙電視(HOY TV),以及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
  • 2013年裁定無線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製作的《電視牌照風雲》「未能恰當地持平,報道各方意見時沒有盡量求取平衡」,因而罰款5萬港元。
  • 現行守則指出,「恰當地持平」並非要每一方意見佔用相等時間,或每一方的意見長短相等,亦非要求節目對每個富爭議問題保持絕對中立。

受影響媒體包括三家「免費電視持牌機構」無線電視(TVB)、香港電視娛樂(ViuTV)、奇妙電視(HOY TV),以及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電台和新城電台。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今年2月,該局要求本地免費電視台和電台,除此前規定每周播放時事節目的時數外,須額外每周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和正確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此規定列入各機構12年牌照的中期審核內容。 系統會記錄使用者透過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所測試的結果,但不會收集任何可識辨使用者身分的資料。 所收集的測試記錄只會用於編製統計報告和診斷電腦系統問題,以助改善測試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投訴事件

本期Complaints Watch載有兩篇專題文章「以保費融資購買保險計劃」和「使用即時通訊的保障措施」,及向處理投訴的銀行從業員分享了一些「要項須知」。 金管局今天亦在社交媒體平台推出帖子,以分享銀行服務的使用要訣。 前香港《信報》總編輯、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專業應用教授陳景祥也表示,後續要留意的是這種「國安就不用持平」的規定,會否延伸到新聞及公共事務節目。 李立峯表示,國民教育及國安節目屬於「社會事務」,須符合持平原則。 他續指,「國家安全很重要」是一個抽象概念,也許跟「人命很寶貴」一樣被認為不需討論,但實際上如何理解和分析國家安全,則沒有必然對錯。

請參閱《條例》的相關條文,以了解法例完整和明確的陳述。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問答》就寫道,「黨性原則」是黨的新聞輿論工作的根本原則,新聞事業作為黨的事業的組成部分,必須無條件接受黨的領導,要自覺抵制西方新聞觀等錯誤觀點的影響,包括標榜媒體是「社會公器」、「第四權力」。 盧永雄又認為不應「泛化持平原則」,因為這在客觀上助長「逢政府做事必反」的聲音,成為鼓吹「港獨」的溫牀,「持平是有界線的,在國民教育和國安教育上,不應糾纏於所謂『持平』的爭拗」。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有關電訊及非應邀電子訊息事務:

金管局提醒公眾,銀行不會透過短訊或電郵超連結,引領他們到其網站進行交易,更不會以電話、電郵及手機短訊(包括以超連結方式),要求客戶提供任何敏感的個人資料(包括登入密碼和一次性密碼)。 過去,通訊局曾多次以「持平規定」作為裁定投訴是否成立的標凖,包括指2020年至2021年間香港電台時事節目《左右紅藍綠》、《頭條新聞》在評論警方時言論有欠持平,沒有讓警方及時回應。 2013年裁定無線電視節目《東張西望》製作的《電視牌照風雲》「未能恰當地持平,報道各方意見時沒有盡量求取平衡」,因而罰款5萬港元。 2011年6月,立法會三讀通過《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確認成立「通訊事務管理局」,作為規管電訊和廣播業的單一規管機構。 政府將會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尋求批准通訊辦的組織架構,而通訊局和通訊辦會在9個月內成立。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是通訊局的執行部門及秘書處,由原來的電訊管理局和影視處廣播事務管理科合併而成,以營運基金模式運作(轉換自現時的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現行守則指出,「恰當地持平」並非要每一方意見佔用相等時間,或每一方的意見長短相等,亦非要求節目對每個富爭議問題保持絕對中立。 他續指,通訊局的文件顯示當局混淆了基本概念,把「持平」(impartial)機械化地理解為「平衡」(balanced)。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相關建議引起廣泛社會爭議,不少人疑惑為何「國安就不用持平」。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投訴渠道

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巴士的報》社長盧永雄日前撰文指,持平凖則只適用於新聞報道,教育等節目並不適用,而在西方社會,「國家安全觀」也有凌駕性,例如美國和其他國家發生戰爭,美媒在關鍵時刻會完全站在國家立場上報道,以免挫傷士氣。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對BBC中文表示,「持平」一詞在語言上是正面的,也是社會對媒體的基本期望,「國安節目不用持平」從字面上產生很多疑惑。 在香港的社交平台及討論區上,有網民質疑「不用持平,即是承認洗腦?」、「官方認證偏頗」、「一面倒,只可以唱好」、「政府要的不是傳媒是要宣傳機器」。 因此,當局認為應在《電視節目守則》和《電台節目守則》中明確,「持平」的規定並不適用於這類節目,豁免「持平」要求可以便利持牌機構的營運。 你若未能與服務營辦商達成協議,是可以考慮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或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但若有充分表面證據證明營辦商可能違反通訊局職權範圍內的法例和規例,通訊局就會進行調查,以決定是否採取規管行動。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假如你不滿服務供應商的服務,是可以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作出投訴。 在兩局合併後,政府將檢討現有的電視及廣播監管模式和相關法例,以改善現時兩項條例有關公平競爭與上訴機制等不盡協調的條文,並加附有關消費者保障的條文。 至於不涉及違反電訊法例或規例的其他消費者投訴,通訊局認為營辦商有責任予以排解。 通訊局留意所有投訴個案,若發現有值得關注的異樣情況,會與有關的營辦商跟進,並因應情況,考慮採取規管行動。 不過,翻查現行的《電視節目守則》和《電台節目守則》,「恰當地持平」原則不僅適用於新聞節目,也適用於「有關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通訊局在處理消費者投訴方面的角色

第二日接獲超過3萬個投訴[5][6],至下午約6時電郵數更達到4萬封[7]。 由於《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目前分別由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所執行,因此必須通過一套賦權法例,將上述法例的所有職能讓渡予合併後的通訊局。 通訊事務管理局採用委員會制,現有12名成員,包括10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的非官方成員、1名由香港行政長官官方成員和1名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總監出任的當然成員。 香港電訊市場已全面開放,競爭激烈,通訊局因而對電訊業採取寬鬆的規管手法,盡可能依賴競爭及市場力量促進和保障消費者權益。

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影視處有關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等工作,則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轄下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負責。 至於影視處的簽發娛樂牌照的職能,則交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天(7 月26 日)刊發第22期Complaints Watch,介紹最新的銀行業投訴趨勢、新興議題,以及認可機構和公眾需保持警惕的範疇。 它旨在促進認可機構之間的正當操守標準和穩妥的業務手法,並推動金融服務消費者教育。 時隔5個月,香港通訊局發佈最新諮詢文件指,持牌機構可能憂慮這類節目或被指無包含對立觀點而衍生投訴,或只為恪守節目須「持平」的規定,而加入反對《港區國安法》言論,可能令持牌機構承受觸犯相關法例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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