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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劏房2023詳盡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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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協建議政府加強支援工廈劏房租戶,並須加快增建公屋,盡快杜絕劣質居所。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 工廈劏房2023 工廈劏房2023 住屋問題日漸嚴重,樓價又高租金又貴,公屋輪候遙遙無期,不少市民因為負擔不起昂貴的租金,迫不得已要租劏房來住。 早前,「關注安置政策連線」便訪問了逾百名居住在劏房、工廈、天台屋等的住戶,發現有63%受訪者已居住在不適切居所超過3年以上,而且有43%受訪者輪候了超過5年但仍未獲派公屋居住。 更令人心酸的是,有一名20多歲的基層女生,因為疫情的關係而失業多時,無奈要以500元租住在天台屋半個床位。 除了女生之外,單位內一共住了9戶12人,但是整個單位只有300呎。 住宅樓價節節上升,印花稅亦越出越辣,不少人轉向呎價較低的工廈埋手,甚至開始投資工廈劏房。

諸如基層失去工廈此住屋選擇,隨時亦下流至其他更惡劣、非法的住屋環境,問題同樣無法解決,故有關規管必須從長計議。 而治本之法,始終離不及更正本港扭曲的房屋及物業市場,增加各類房屋供應與推行租務管制是為必要。 但短期內,政府須加強巡查工廈環境,特別針對上述新興劏房模式多作監察,即使未能規管劏房內的活動,至少亦須保障劏房外的建築及消防安全。 近年工廈單位分間作細型單位出租愈見流行,當中的劏房附有獨立信箱及電錶,而且設有共用的洗手廁及沐浴間,而且業主亦會聘請清潔公司維持整體單位的整潔,除了吸引租客作辦公室、貯物室等用途,甚至可讓租客作住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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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5.7年,但是調查顯示有接近3成的受訪者卻輪候了超過6年但仍未獲派公屋居住。 超過一半的受訪者現時的租金為4,001至6,000元不等,當中有68%受訪者是因為自身收入低,選擇住屋少,迫不得已要租住劏房。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稱,一旦落實刑事化,工廈劏房業主將加速清走租客。 工廈劏房2023 但根據現行政策,中轉房屋不接受公開申請,受屋宇署取締工廈劏房行動影響的住戶可經轉介,短暫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期間須自行另覓居所,如住上3個月及通過「無家可歸評審」、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準則,方獲安排入住中轉房屋,再輪候公屋。 協助致華居民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發言人洪一蘭直指政府「借刀殺人」,下令清拆卻不作安置,葵涌區私樓百呎劏房價位已漲至近6,000元,要另覓居所屬「不能也,非不為也」,居民隨時無家可歸。 大聯盟拉隊到屋宇署留守請願,終迫使屋宇署、房屋署、社署跨部門會議,暫緩清拆單位,至立法會申訴部跟進程序完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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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除非政府願意延長5年期限,或者另加補貼,才有足夠誘因吸引商家投資。 新蒲崗1幢工廈有樓層劏成30間工作室,內設獨立廁所與熱水爐,月租6800港元,代理暗示不少租客都是早出晚歸,又指有人查問可稱從事網購。 觀塘亦有工廈劏房出租,代理亦指此類24小時出入的單位「好搶手」,兩個放租單位已在兩星期內成功出租。 香港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就有了劏房,其低廉的租金成為了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選擇。 現在劏房的月租大約$5,000、$6,000千元不等(視地區而定),100多尺的空間包括衛生間、廚房、臥室等基本生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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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華工業大廈樓齡高達48年,在荃灣區接近這個樓齡的工廈,合理呎價不應超過4,000元,原業主花小量的錢裝修後,以7,000元以上的價格賣給你,接手的人當然很大機會蝕本。 根據最近的成交,雖然較原價跌幅超過三成,但估計還有下跌空間。 這個慘蝕的個案,在荃灣楊屋道137至143號永華工業大廈,將一層工廈劏成56個工作室單位,面積83至380方呎,當時平均呎價6,900至8,280元。

現時工廈劏房潛藏著大批基層之中的基層,63歲戴先生是保安員,每月領萬餘元薪水,卻剛超出申請公屋的一人家庭入息上限數百元,數次遞交申請表亦遭打回頭。 結果他住在致華60呎劏房,月租1,700元,單位沒窗沒冷氣。 本報日前直擊該批劏房,現場所見,該B室已分拆成約33個細單位,並各有獨立房間號碼,而大堂亦設有各單位的信箱,更獨立分開電表。 至於美女,對不起,在工業大廈,美女是絕少的,不可以把絕少的可能性算在內。 由於天天要上去,拍攝兩小時,因此對於該處環境,也有了一點認識。 工廈劏房2023 再說,已有了兩個不同地址的經驗,在決定租下前,也看過十幾二十個單位,因此也有一點心得。

工廈劏房: Juicy叮|租客擅黏牆紙單位3年變又殘又霉 業主欲扣按金惹爭議

劏房的租客主要來自:未有資格申請公屋的新移民;離婚後一個人租不起獨立單位的人;想過獨立生活的年輕人;想住市區方便一點的人。 工廈劏房 屋宇署再次提醒工廠大廈的業主不要將其單位非法更改作住用用途,並警告違反有關法例或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業主可被檢控。 根據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發出的清拆命令或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5(2)(b)條發出的中止命令是嚴重罪行。

  • 尖沙咀中間道海員俱樂部的重建地盤,周四深夜發生四級大火,大量火屑隨風飛,波及5幢大廈,其中國際電信大廈及H Zentre的露台雜物與外牆一度燒着,共170人需要疏散,大火焚燒超過9小時,於昨晨8時半才...
  • 此外,為其自身安全着想,工廠大廈「劏房」的住戶應盡快遷出有關單位。
  • 美聯工商舖助理營業董事蕭俊傑稱,目前荃灣區內,同類僅面積約100方呎的工廈劏房,放盤量並不多,始終市場需求相對較細,單位購入後亦較難轉手,而且近期受疫情影響,市場氣氛轉趨審慎,部分業主選擇靜觀其變,或推出少量劏房作測試水溫。
  • 社協表示,現行劏房租管的條例雖然涵蓋工廈劏房戶,但若想獲得基本的法律保障,必須先證明該處是作為「住宅用途」,並向土地審裁處證明已得到業主的同意或默許,仍然困難重重。
  • 工廈劏房住戶陳先生表示,過去20年來都住在工廈劏房,約5年前因屋宇署執法行動,他需搬到現時住處。
  • 翻查資料,該中層B室「劏房」於今年5月時,於拍賣場上也錄承接,為單號室,建築面積71方呎,開價僅24.5萬,並於25.5萬拍出,呎價3591元,高開價4%。
  • 一經定罪,就清拆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二萬元;就中止命令而言,最高刑罰可處第5級罰款(目前為港幣五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五千元。

本人願意接收新傳媒集團的最新消息及其他宣傳資訊,本人同意新傳媒集團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於任何推廣用途。 請瀏覽(nmg.com.hk/privacy) 閱讀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 有另一名年紀相約的住客王小姐,與父親和弟弟同住在一間不足100呎的房間,並以1800元租住。 但是在最近屋宇署以違法僭建為理由,在各間天台屋貼上封閉令,並且限令在下月3日前要遷走。 王小姐形容環境就像一個學生宿舍,大廳擺放了兩張碌架床,有些人沒有床睡,更要打地鋪;她則需與另一名女租客一同睡在一張碌架床上,每人各佔半個床位。

工廈劏房: 香港工廈劏房現象➡️起因

另外,租戶亦可以在選擇工廠大廈、寫字樓的出租單位期間查看停車場位置,若沒有停車場,搬運重物時會非常吃力。 工廈劏房 「劏」可謂今天物業投資的常見手段,不論是住宅大廈、商廈商場、工業大廈,幾乎只要是有瓦遮頭之地均可作劏細分租。 近日有荃灣工廈「劏房」罕見拍賣,投資者購入一工業單位後,分間成33個細戶,面積介乎71至109平方呎,現正推出部分單位出售,開價25.5萬至37萬,平均呎價為3,500元,而其中一個單位更連租約出售,該單位面積為101平方呎,月租約1,500元。

  • 觀塘亦有工廈劏房出租,代理亦指此類24小時出入的單位「好搶手」,兩個放租單位已在兩星期內成功出租。
  • 不過,他稱若有單位作住宅用途,亦不等於可擺脫條例規範,因租客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業主一向允許或默許作住宅用途。
  • 去年,她因為疫情影響下,失業數個月,因此,她選擇返回內地暫住來減少開支。
  • 在板間房、床位、天台房、工廈之間選擇,工業樓環境相對較好。
  • 亦有居民擔心執法人員上來檢查,看到有家具有床,就知道是居住,到時候肯定要搬出去。

工廈劏房遭嚴打,但商廈改裝住宅出租卻儼如「無王管」,在網上不乏以「寫字樓」為名的租盤,單位內設備卻與住宅無異,租金卻比同區住宅便宜。 有地產經紀聲稱商廈出租作住宅存在多年,更大拍心口政府部門多年來甚少巡查,雖然屋宇署證實批准建築圖則只作辦公室用途,但晚上卻有人在煮食留宿。 據估計目前有近萬個類似單位,有法律界人士表明,業主若違反批准建築圖則及入伙紙所列明的用途,最嚴重更可被屋宇署收回有關單位,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加強規管,長遠應增加住宅供應量。 如你是物業業主,懷疑或得悉任何與分間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有違規之處, 例如通往出口樓梯的通道被阻塞、結構構件被拆除、滲水或混凝土剝落,應立即徵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委任註冊承建商糾正違規情況,以保障自己及其他住客的安全。 與分間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一般涉及裝置新的廁所/廚房、為新設的廁所/廚房改動或加設內部排水渠管。 此外,居住房間、浴室、廁所或廚房均須設置足夠面積的窗戶,以符合《建築物(規劃)規例》所訂的天然照明及通風規定,而新設的廁所及廚房亦不能在位於街道上方的露台之內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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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用磚建造的非承重牆豎設於住用樓宇單位內,以該樓宇單位的樓面面積每平方米計,該樓宇單位的加建牆壁總長度須少於0.1米,而該加建牆壁的密度、高度、厚度及支撐該牆的樓板的厚度,均須符合上述有關豎設用磚建造的非承重牆的第III級別小型工程之條件。 與分間單位相關的建築工程通常涉及拆除原先的非結構性間隔牆、加設新的非結構性間隔牆、加厚地台及開鑿額外門口。 在開鑿額外門口或裝設新排水渠管時,如於結構牆開鑿洞口,會對樓宇結構造成不良影響。 若有關排水工程質量欠妥而導致滲水,可引致鋼筋銹蝕及下層單位的天花板混凝土剝落。 分間單位,俗稱「劏房」,一般是指在建築物原先經批准的圖則上顯示的一個樓宇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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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亦有部分新型工廈,發展商或已向地政總署入紙申請「特別豁免書個案」,准許土地作商店及服務業等非工業用途,葵涌 iPLACE 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另外,由於當局沒有執管收樓,唯一有執行的「釘契」警告又倒過來被市場視作單位具分間出租潛力的升值訊息,這就使得「劏房」業主變得更加有恃無恐,尤其他們深知政府無力立刻安置好被迫離開單位的租客,所以才會出現近日有反對租管業主敢於喊價「拆光劏房」、一拍兩散的例子。 由此可見,現有政策、法例已經無力遏止這種亂局,那麼在加強執管無疑還必須同時另闢蹊徑加快重建房屋程序。 至於現時負責執行土地契約的政府部門主要是地政總署,但是該署一直強調全港私人土地契約「數量龐大」,又聲稱派員定期巡查包括多層工廈在內的私人土地、物業「欠缺效率」和「不合乎成本效益」,導致署方往往只會在接到有關單位違契情況的主動投訴時才會作出處理和跟進。

工廈劏房: 劏房租管|工廈劏房戶須向土審處證明 業主同意或默許作住宅用途

兩年租約期間業主只可減租不可加租,兩年後雙方可續租一次,合共提供四年租住權保障,加租幅度上限是15%。 租約為期兩年,業主必須到差估署打釐印,如業主無將書面租約給租客,租客可將租金扣起,暫不繳付。 恒指昨日高開273點後升勢回順,收報20567點,升138點。 2011年11月,花園街排擋發生大火,波及花園街188至194號多幢大廈,造成9死34傷,其後發現大廈因為劏房封鎖了後樓梯,影響逃生。 2011年6月,香港土瓜灣馬頭圍道一棟54年樓齡的大樓,因為改建了大量的“劏房”,結果一場大火釀成4死19傷的慘劇。 A:熊巿樓價回,租金一樣跌足5個月,月租萬5蚊樓下嘅細碼租盤比率升到近5成。

中上環不乏同類商廈改裝的住宅租盤,其中在上環永樂街一幢八層高商業大廈內,亦有單位作住宅用途出租,低層單位連平台約六百多平方呎,設有獨立洗手間及開放式廚房,月租約二萬五千元。 工廈劏房 「住就可以試吓傾到兩萬二千蚊租,因為無咩風險!」地產經紀表示,該單位一向出租作住宅,廚房已設電磁爐,平台亦有前租客遺下的燒烤爐,但因是商業大廈,晚上會關大閘;單位業主亦比較屬意作住宅出租。 不過,記者翻查該大廈入伙紙,列明一至七樓每層四個寫字樓單位,只作非住宅用途。 當時一個建築面積4000呎的工廈,價值大約1000萬元,拆家會購入一個大單位甚至一層樓,然後便將該單位拆成二十個200呎的小單位出售。 有些會以寫字樓的標準出售;有些會為每個單位以金屬支架及石膏板分間並以捲閘作獨立門,以儲存倉的形式出售;有些甚至會為每一個單位加裝廁所,並以24小時工作室為名,實質上「扮住宅劏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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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底,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公佈一系列房屋及土地供應政策時便提出,通過改建或重建工業大廈,增加短期出租公屋的供應量。 房委會計劃將柴灣工廈改建為出租公屋,提供約180個小型單位,包括1人單位和1個睡房的單位,以配合單身人士和小家庭對公屋的需求。 梁振英表示,會保留工廈的原結構和外貌,預計2013年年中動工。

更不用說,不少業主分租方式、質素參差,單位結構、消防安全成疑,情況絕對教人憂慮。 「工廈劏房」存在多年成為「老大難」問題,樓價高租金昂,令「工廈劏房」大有市場,政府執法又被團體要求安置住客,以致政策裹足不前,住客面對火警危機猶如與「炸彈」同眠。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謝志堅指出,工廈需根據嚴謹的消防條例規劃圖則,包括標準的走火通道闊度、單位與單位之間必須用防火牆作間隔等,但工廈劏房單位多數只用普通木板間隔,無足夠防火時效。 記者於本港多個租屋網站發現,近月湧現一批屯門工廈招租廣告,廣告中指這些單位面積由一百至三百平方呎不等,月租二千五百元至五千元,更標榜有獨立洗手間,二十四小時出入的電子門鎖,甚至以「靚景光猛,風水好,鄰近屯門公園」作招徠。

工廈劏房: 業主放盤

團體建議政府應考慮放寬「因屋宇署執法行動而須遷出工業大廈非法住用處所」的住戶提供搬遷津貼的受惠資格及增加津貼額,以紓減工廈居民的搬遷經濟壓力。 中心指政府擬向輪候公屋超過3年及沒有領取綜援的合資格劏房住戶提供現金津貼,為期3年至2024年中,建議政府應考慮於3年後為劏房居民提供恒常化租金津貼,申請資格對象應包括工廈劏房住戶。 工廈危機處處,政府要考慮作出更嚴厲的規管,特別是針對箇中用作住宿的工廈劏房。 政府同時亦不得忽略工廈空間作為本港碩果僅存、相對較易負擔的空間,不論是嚴厲打擊取締、或是以嚴格的建築物及消防法例規管,始終危及不少社群及經濟活動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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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勵業主將工廈改作過渡性房屋,惟地政總署至今未接獲有關申請。 陞域集團主席鄧耀昇表示,期望政府多考慮過渡性房屋的後續安排,提升誘因。 中原工商舖董事總經理潘志明亦指,投資者計數後認為計劃吸引力低,掣肘較多,條件不利投資者。 本報就LOFTER 工廈劏房 BAY是否合法劏細、改建工程正受屋宇署調查以及LOFTER BAY銷售時廁頂假天花暗藏熱水爐架等問題查詢屋宇署及樂風集團,截稿前屋宇署沒有回應。 記者佯言須「睇真」工作室實境,Kimmy遂帶記者往樂風的觀塘「龍頭劏工」盤,位於協發工廈的LOFTER P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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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現在居住的單位面積約60平方呎,業主將一個面積700平方呎單位劏為6間,業主將面積最大的一間,佔約200平方呎的劏房用作貨倉,剩餘5間用作劏房租出。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長遠房屋政策督導委員會成員蔡涯棉以及中原集團董事施永青表示,支持政府將工廈改為“合法劏房”。 蔡涯棉表示,香港長遠應該取消劏房,但住在劏房的七萬人的居住問題需要解決。 2012年10月2日,香港特區政府屋宇署宣佈,《2012年建築物(小型工程)(修訂)規例》3日生效,規例指定的小型工程將增加至126項,與劏房相關的建築工程被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以加強對分間樓宇單位所涉及的常見工程的規管。 在2018年2月6日,屋宇署因應近期大行其道的工廈劏房改建活動,發出了《防止濫用工業樓宇作居住用途的措施 》通函與所有認可人仕(連結5及6)。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根據上述條例,由於要符合「屬住宅租賃」,故擔心工廈劏房或不受規管。 運房局助理署長(劏房租務管制)陳納思回應指,倘有人將工廈單位作住宅用途,並與租賃列明的情況有別,租客須向土地審裁處證明單位是「住宅用途」,而相關改變是得到業主的同意或默許,才能受劏房租管規管。 有投資者覷準年輕人住屋需求,將屯門工廈單位劏成每個實用面積百多平方呎的蚊型「精品劏房」,無線上網、獨立洗手間、熱水爐及電視天線等一應俱備,單位大門更有電子密碼鎖,甚至智能系統。 本報放蛇租樓發現,有人將這類「精品劏房」包裝成「商、住」兩用工作室,揚言除辦公外,更可通宵留宿。 屋宇署表示已跟進事件,強調工廈不宜住人,不排除會檢控有關人士。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工廈並非設計作住宅用途,加上工廈其他單位可能仍有工業活動進行,或者用作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對於被用作住宅的單位內的住戶,構成極大的消防安全風險,而這些潛在風險,一般不能單靠進行糾正或改善工程得以消除。 該署又表示,會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工廈用作住宅用途及着令拆除相關違例建築物,若不遵從會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朱亮恆回覆本報指牛頭角志聯工廈的LOFTER PORT廁所是有熱水爐,至於LOFTER BAY廁頂假天花為何暗藏熱水爐架,朱表示根據樂風提供的資料沒有附送熱水爐,但他不肯定利嘉閣職員銷售時是否提及熱水爐架。 放售中鰂魚涌榮華工廈11樓的LOFTER 工廈劏房2023 BAY,職員稱八個工作室已售,但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未見該八個單位有轉手,反而一個73呎(實積43.8呎),鄭姓男子以99.8萬於上月初購入。

由於工廈劏房的租約未必列明作住宅用途,故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工廈劏房能否受到規管。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若租客想證明處所作「住宅用途」,須先向土地審裁處證明相關改變是得到業主的同意或默許。 香港人頭腦靈活,善於鑽營,尤其一個「劏」字,玩到出神入化。 近年因工業北移,本港工廈空置率不斷上升,業主便將其「劏」出大大小小嘅空間來出租,呢,好似迷你倉、樂隊排練室、藝術工作室,甚至咖啡室及住宅。 政府有關部門會定期視察工業大廈,一被發現違契,地政總署會向單位發出函,要求於28 天內把單位用途還原,重置作地契限制下的指定用途。 如業主放盤時已寫明單位可作非工業用途,租戶就應該問對方出示有效證明。

去年,她因為疫情影響下,失業數個月,因此,她選擇返回內地暫住來減少開支。 20多歲的王小姐因學歷限制從事倉務等工作,與其哥哥每人以月租500元,租住在荃灣眾安街唐七樓的一個僅有300呎的天台屋單位。 翻查資料,該中層B室「劏房」於今年5月時,於拍賣場上也錄承接,為單號室,建築面積71方呎,開價僅24.5萬,並於25.5萬拍出,呎價3591元,高開價4%。 環亞拍賣行執行董事區蘊聰稱,該4個單位將於今日推拍,其中1個單號室,連租約推拍,面積101方呎,月租約1500元,呎租14.9元。 為免滲水至下一樓層,除要確保安裝排水渠系統及衞生設備的施工質量外,每間設有供水設施的房間的樓面須以防滲物料建造。 可按照「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第II級別及第III級別小型工程的簡化規定,豎設、改動或拆除地底以上的排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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