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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勞工15大分析2023!(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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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教育訓練。 若你是雇主,則是要本來要幫這位月領 10,000 一般勞工 元的員工付 870 元勞保保費,因為加保時沒有勾選「部分工時人員」,一下子變成要繳 1,916 元,足足多出 1,046 元。 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標準。 違反本法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主管機關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一般勞工: 雇主強迫員工「留職停薪」是否違法?和「無薪假」又有什麼不同?

勞動部今日訂定「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明定勞動契約認定之標準,同時併附「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詳列25項檢核事項。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切勿認為與勞工簽訂書面承攬或其他非勞動契約,即不需要遵守勞動法令之雇主責任,造成違法情事,影響勞工權益。 一般勞工2023 倘若雇主將業績未達標準列入工作規則或其他管理規章,詳列其屬於「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而得予不經預告之解僱情事,業已違反強制禁止規定,依勞動基準法第71條規定,應屬無效。 訓練單位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所收取之費用,應用於講師授課酬勞、講師培訓、測驗費、證書費、職員薪津、辦公費、房租、必要教學支出及從事安全衛生活動之用。

  • 同樣以台北市為例,根據臺北市政府核備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審查基準,雇主至少要與責任制員工約定每兩週內安排 2 天的例假日。
  • 另外,醫生收據正本、病假紙正本及受傷僱員身份證副本亦需一併交往保險公司。
  • 依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有8天產前假(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但意義相同),並且可以分次申請,只是不能保留到分娩��後。
  • 當核准生效後,勞工在法律上才會被正式承認為「責任制勞工」。

教師喪假天數與公務人員一致,不過是參考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6款內容,教師喪假天數一樣分為3種,分別為15日、10日及5日。 一般勞工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內容,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系的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喪假都能請,旁系親屬(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則只有兄弟姊妹可以請喪假,而像是舅舅過世喪假便不能請,只能請事假。 一般勞工 明白了這些,就更應該把握時間,透過先聖先賢的留下來的風水方法,去探求在這個人生空間中,我們需要怎樣來學習? 讓自己在這趟人生的旅程中,快快樂樂、痛快地、有趣地生活下去,不枉此生。 對江老師來說,研究風水的入門典籍首選,當推《青囊經》。

一般勞工: (一)訂定「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僱主就輸入每名勞工的徵款必須一筆過繳付,數額則按港幣四百元乘以僱傭合約期內的月數(以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為限)計算。 徵款要在輸入勞工的申請獲批准後,並在入境事務處處長發出簽證/進入許可前繳交。 不論任何情況,已繳交的徵款均不會發還。

以上為喪假的相關內容,希望有帶給你幫助,如果你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分享! 想看更多「勞資爭議」文章,歡迎點擊下方按鈕查看。 勞基法第43條便有保障勞工請假的權利,如果雇主堅持不給請、扣錢或是給假天數不合法,都有可能要罰上2萬元至100萬元。

一般勞工: 職業工會的七個大哉問:誰可以在職業工會加保?要付多少保費? 1年前

另可參閱苦勞網線上資料庫,最後瀏覽日:2020年6月1日。 以及基隆台灣造船公司發生乙炔爆炸事故等重大職業災害事件。 雇主應該針對事業單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在初次使用、拆卸、改裝、修理機械或設備時,應進行重點檢查;在機械或設備作業前後,應該進行作業檢點,並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獲批准來港的內地中國居民須向備存其戶口登記的公安局申領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和有關的赴港簽注。 持有具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的申請人於辦理入境手續時,須一併出示其獲發的「電子簽證」。 填妥的申請表格(ID 1001A及ID 1001B)連同所有證明文件亦可由申請人直接郵寄或透過在香港特區的僱主遞交至下列地址。

一般勞工

依癌症防治法規定,對於符合癌症篩檢條件之勞工,於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健康檢查時,得經勞工同意,一併進行口腔癌、大腸癌、女性子宮頸癌及女性乳癌之篩檢。 前條教材內容之編撰,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符合勞動法令及著作權法有關規定。 二、使用中文敘述,輔以圖說、實例或職業災害案例等具體說明,如有必 要引用國外原文者,加註中文,以為對照。

一般勞工: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來港人士、根據科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人士、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來港人士、輸入勞工、內地學生、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人士及其受養人(不適用於輸入勞工)

雇主所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應由勞工與雇主共同組織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之。 一般勞工 委員會中勞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二;其組織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一般勞工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派遣事業單位及要派單位不得因派遣勞工提出第二項意思表示,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一般勞工: 責任制有工時限制嗎?有加班費嗎?從5大問題解開對責任制的誤解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訓練單位,以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勞工 健康服務相關人員及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第六款之訓練單位 ,以辦理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為限。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款至第九款之訓練單位,辦理急救 訓練時,應與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或大專校院設有醫、護 科系者合辦。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六款至第九款之訓練單位,除為醫護 專業團體外,辦理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訓練時 ,應與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者或大專校院設有醫、護科系 者合辦。 雇主對擔任下列具有危險性之設備操作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具有危 險性之設備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鍋爐操作人員。 前項人員,係指須經具有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訓練或技能檢定取得資格者 。

根據本港法例,任何人士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或填報明知其為虛假或不相信為真實的資料,即屬犯罪,而任何獲發的相關簽證/進入許可或獲給予在香港特區入境或逗留的准許,即告無效。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均須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入境事務處對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希為留意。 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獲准來港就業的專業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以僱傭身份逗留36個月或根據其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 一般勞工2023 他們可在其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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