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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收樓程序12大分析2023!(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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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收樓程序

‧ 土地審裁處 ; ‧ 區域法院 :所欠租金不高於港幣一百萬元,而且有關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不高於二十四萬元; ‧ 高等法院原訟庭 :欠租金額並無上限。 但當租客是在租期內第一次欠租,只要租客在業主接管物業前,在法庭規定的時間內交付所有欠租及業主的法律費用後續,即可挽回該租賃。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業主可以親自、郵寄等方式將副本送達租戶,亦可要求審裁處代為送達。

欠租收樓程序

同時,業主須將《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連續 3 天張貼於單位門口(即貼門口紙)。 假如仍未曾提交,記得向審裁處提出於申索前xx向差估署補交表格,並付附加費 $310,方能採取法律行動。 原因是,業主向土地審裁處 /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追租申請時,會被要求出示租約文件證明,無打釐印就要補打,重則罰 10 倍釐印費,分分鐘得不償失。 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處理申索數額不超過 7.5 欠租收樓程序 萬的案件,超逾限額則須入稟區域法院。

欠租收樓程序: 申請判決書,申請執行收樓令

遇此情況,儘管業主可對租客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沒收租賃、索取損害賠償及中間收益(即由租約期滿至最終遷出日期之間,租客應要付出的租金),但業主的申索需要等候法庭聆訊。 在等候期間,業主可能基於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而無法從該租客獲取合約租金,或無法從新租客獲取市值租金(假設業主可找到新租客)。 在案件獲得法庭審理之前,業主應有權向租客討回應得的金錢。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需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

欠租收樓程序

當法庭批准由執達吏協助收樓後,業主千萬不要擅自處理單位雜物,因這些物品仍然屬於租客財產。 業主要在收樓令以外再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由執達吏同時執行兩個令狀,並負責看守該處的物品及實產最少 8 欠租收樓程序 天後,方可拍賣物業抵債。 必須指出的是,租客在租期內向法庭申請「沒收租賃權的濟助」,只有第一次的批准為當然權利。

欠租收樓程序: V. 追討欠租及收樓

不過有一點業主要小心,在收樓後假如單位內仍有租客的物品,業主絕對不能擅自處理。 除民事法律責任外,自行重新進入出租物業的業主也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 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 欠租收樓程序2023 欠租收樓程序2023 第119V條 清楚列明,任何人如非法剝奪租客對處所的佔用,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欠租收樓程序

有業主因感束手無策,便到租客上班的地點貼街招,或打電話到其在職公司申訴其欠租行徑,這些舉動均有機會令業主收租不成,更被租客反咬一口,導致官司纏身。 租客欠租是業主的惡夢,要辨認租霸不容易,租霸的慣常手段,是以有限公司名義承租,若追租不成,隨時連一毛錢也收不回。 欠租收樓程序2023 欠租收樓程序 安排執達吏上門收樓當日,單位内所有物品都會由執達吏逐一清點。 點算過程中執達吏不會理會單位物品是屬於租客還是業主,會將所有現場物品都記錄在物品清單表。

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與租客

若果雙方在減租退租的事宜上未能得到共識的話,筆者還是建議需狠下心腸,儘快向土地審裁處追討欠租。 法院在认定违约金的标准是否过高时,基本原则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更重要的是,業主單獨面對租客絕不安全,雙方氣憤難平時,易起口角,繼而動武,因為追租而受傷絕不值得。 但如果租客過去一直品行良好,每月按時交租,不會時常要求業主維修單位問題,業主可嘗試了解對方是否有難處,需要短期減租。

第一個程序是貼門口紙(《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第二程序是申請判令或者申請法律製作期。 業主可向法庭申請頒令,要求處置屋內財物,但涉及費用;或另行申請「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令狀」,指示執達主任將有關財產變賣,以抵償租金。 如未有呈交 CR109,須事前補交該通知書,並繳付 $310 附加費。

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宜做事項

上訴人必須在上訴通知書送達後7天內,向高等法院的司法常務官交出有關審裁處的判決或命令的加蓋印章文本一份,以及附有理由的決定(如有的話)文本一份及兩份上訴通知書。 與訟任何一方均可使用表格3向土地審裁處的司法常務官申請發出證人傳票,司法常務官會就此作出決定。 在訴訟程序展開後,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在法庭(特別是區域法院/原訟法庭)審訊。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如果業主認為租客沒有爭議空間的抗辯理由就收回管有權/繳交欠租命令的申請中作出抗辯,業主可透過更快的程序來收回管有權/欠租,即「簡易判決」或「中期付款」。 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就有權終止有關租約,及有權取得法庭/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收回物業。

  • 安排執達吏上門收樓當日,單位内所有物品都會由執達吏逐一清點。
  •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若同時要收回管有權和追討裁定應得而仍未收到的款項,則必須申請「收樓及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綜合令狀」。
  •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在網上遞交電子表格R1A,須要輸入估價編號或 R1A 號碼。
  • 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以及已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他租賃文件。
  • 業主須向法庭呈交一份誓章(請參閱《社區法網》中的 如何提出民事訴訟或作出抗辯 ) ,以支持其申請。
  •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如果業主決意收回單位及追收欠租,可填寫申請表及收樓令表格,於申索欠租的審裁處 / 法院申請執行令狀。 另外,業主應於單位出租後的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遞交一份《CR109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否則小額錢債審裁處有權不受理追討欠租申請。 答案取決於業主的收樓申請程序進行到哪一個部份,因為整個收樓法律程序分為三個部份。

欠租收樓程序: 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

於審裁處提出申索花費只須幾百元,雙方均不用聘請律師,程序也較寬鬆,業主可以親自到審裁處提交表格。 業主應以文字記載所有追租對話,譬如留低 WhatsApp 記錄,既是提醒對方,亦作租戶欠租證據。 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如果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七日內沒有作出反對,申請過程需時大約兩至三日。 但如果租客提出反對,申請流程就需要再次排期等候聆訊,一般大約需時半個月或以上。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向區域法院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若出租方在进行强制收车的时候,未留存相关的收车证据以证明何时将车辆收回,那么在诉讼中可能会遇到一个问题,如何认定承租人具体使用了多长时间的租赁车辆以及欠付租金的具体金额。

《 業主及租客(綜合)條例 》第三部分規管有關申請財物扣押令的程序及形式。 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 但只要租客在業主接管物業前交付所有欠租,即可挽回該租賃。

欠租收樓程序: 追討欠租及收樓

估價編號印於「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的上半部分,在物業單位地址或名稱的下方。 如你最近收到表格R1A(請參閱以下第 2 段),表格的左上角印有 R1A 號碼。 業主強行逼遷,可能構成滋擾罪行:根據《普通法》,租客租用物業後,便享有“獨自佔有權”和“寧靜享用權”,出租物業後,業主就算要入屋,亦要得到租客的同意。 租客欠租超過7日,業主便可到審裁處提交收樓及追收租金的申請,如果另有欠水、電、煤或管理費等等都可以一拼提交。

欠租收樓程序

如果「沒收租賃權的濟助」批給租客和他確實在法庭規定的期限內繳交所有欠租和業主的法律費用,租約將在租客遵守時「復活」 並視為在原有條款下繼續生效,猶如之前沒有欠租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儘管這可能違反了業主的意願,租約將會「復活」。 若佔用人已離開該單位,該單位的管有權便交還予業主,但若該單位仍被佔用,執達主任便會通知佔用人已定的交還日期。 到交還日期時,執達主任會聯同業主再前往有關單位收樓,如有需要,會安排鎖匠破門入內收回單位。 租賃文件通常都會包含一項條款,容許業主在租客沒有繳付租金的情況下,重新進入物業。

欠租收樓程序: 物業託管 Management

有業主可能會好心急,想用自己手法迫租客交租,例如貼街招、強行換鎖、斷水電等。 無論租霸有幾橫蠻無理,業主都不可以對租客作出恐嚇、暴力及滋擾行為,也不可以非法剝奪租客或分租客對處所的佔用,否則最嚴重可被判監及罰款,更要對租客作出賠償,得不償失。 除了免費推薦裝修公司外,我們更提供免費工程顧問服務,由報價、上門度尺、工程開始到完成驗收我們都會為你貼心跟進,以防工程「爛尾」。 欠租收樓程序 財物扣押乃指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欠租收樓程序

若要由執達主任執行法庭判予金錢的裁決而追討欠款,勝訴一方可申請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令狀。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若同時要收回管有權和追討裁定應得而仍未收到的款項,則必須申請「收樓及扣押判定債務人財產綜合令狀」。 如要對非正審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上訴,則必須在非正審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14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而在其他情況下,則必須在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作出後的28天之內提出上訴許可的申請。 如有關的判決、命令或決定是在各方之間展開的法律程序中作出,則上訴許可的申請必須在各方之間提出。

欠租收樓程序: ● 申請作出判決

屬實申述是述明提出有關文件的一方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或就有關證人陳述書或專家報告,相信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及(如適用的話)其中所表達的意見屬真誠地持有的。 無論租霸有多野蠻,業主也不要對租客本人及身邊人作出恐嚇、暴力及滋擾行為,否則便屬刑事罪行,可被判監及罰款,也有可能須對租戶作出賠償。 除此之外,租客交租的記錄,例如每月銀行過數記錄,亦應作妥善保存。 如租客習慣現金交租,每次收妥租金後記得寫租單,一式兩份。 陳婦買地後,只向張收數百元租金,過去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8年一直準時交租。

  • 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15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就有權終止有關租約,及有權取得法庭/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收回物業。
  •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第117及126條,法律隱含一項權利,若租客在到期日十五天內未繳交租金,業主可沒收/終止租賃。
  • 如果您想取得某些法律事宜的詳盡資訊,或尋求進一步法律協助,請諮詢律師。
  • 申請收樓令後,執達吏一般會於 1 至 2 星期內上門通知租戶遷出。

業主須向法庭呈交一份以訂明格式作出的誓章,以支持其申請。 向法庭提出申請簡易判決或取得中期付款前,閣下必須尋求法律意見,以了解自己是否有充分理據作出有關申請。 法庭發出管有令狀後,法庭的執達主任便會代表業主收回有關物業。

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忌做事項

但是,若業主純粹倚賴該項條款,而自行(沒有獲得法庭批准下)重新進入物業,其實並非明智之舉。 租客可能在幾個月後出現,宣稱業主非法處置或挪用其遺留於該物業內的貴重物品。 遇上租戶拖欠租金、單位被分租的問題,業主可尋找執達吏幫忙收樓。 執達吏是負責執行及傳達法官裁決的官職人員,業主需要採取法律行動,再由法庭頒布收樓令。 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以及已加蓋印花的租約及其他租賃文件。 登記完成後要將通知書的副本寄給租客,然後要連續三日到單位門口貼上通知書副本。

欠租收樓程序

法庭發出管有令狀後,法庭的 執達主任 便會代表業主收回有關物業。 最近因疫情關係法庭服務更有機會有所延誤,作為業主更需注意並衡量風險。 而租客即使明確欠租,法庭亦會給予機會他們作出反對,業主此時亦需出庭應訊才能作出裁決。 上庭前業主亦要有充足的準備例如欠租紀錄、有關書信或通訊軟件的內容截圖等以供法庭參考。 須付印花稅是 1,805 元[即(10,000 元 x 24 + 20,000 元 x 24)/4 x 1/100 + 5 元(複本)]。

欠租收樓程序: 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與租客(綜合) 條例

追租方面,業主必須確定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才有權採取法律行動。 確認後業主可根據欠租金額大小,到不同的審裁處或法庭提交表格,作出申索。 如果申索款額不高於 $75,000,可到小額錢債審裁處申請。 《條例》在「保護期」期間延遲業主對欠租的租戶採取某些行動,但S在「保護期」結束後,業主可向租戶追討累計的欠租,租戶也須繳付短付的租金。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在網上遞交電子表格R1A,須要輸入估價編號或 R1A 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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