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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詳細介紹!(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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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稱,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自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申訴專員展開主動調查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的措施及使用情況,申訴專員趙慧賢解釋,運輸署准許證明書持有人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顧及未能駕駛的下肢傷殘人士出行需要,認為本意良好,惟專用泊位數目有限,若缺乏有效的監察機制,或影響真正有需要使用的殘疾人士。 由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上述調查數據反映目前「灰證」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情況已經失控,絕大部份的「灰證」車輛是在沒有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情況下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 「我哋做過調查,夜晚11點後有8%泊位係畀灰證泊咗,咁佢哋係咪接載傷殘人士呢?」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灰證的初衷是讓健全司機接載有需要出行的傷殘人士,惟自從放寬泊車條件後,濫泊情況相當嚴重,不少司機將專用位作私家停車場泊過夜,明顯違反接載的用途。 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傷殘人士泊車證明書1.什麼人士合資格申請泊車證明書?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一)申請人或其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必須擁有以其本人姓名登記的車輛(車身高度須低於運輸署轄下停車場的高度限制);及(二)申請人所接載的乘客必須經由合資格人士或機構確認為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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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截至今年3月中,該署共發出了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運輸署實行上述新措施後,公署收到相關投訴,指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下使用專用泊位,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此外,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新措施增添了執法難度。 運輸署去年1月放寬路旁的「傷殘人士泊車位」的使用資格,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下稱「灰證」)的健全司機所駕駛的車輛使用。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在今年4至5月進行問卷調查,了解開放傷殘人士泊車位予「灰證」車輛對殘疾駕駛者的影響,並成功收集279份問卷,逾90%的殘疾駕駛者指「灰證」車輛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的情況非常嚴重,超過80%受訪者因難以停泊傷殘人士泊車位,需要被迫減少社交活動。

  • 一號及四號停車場均預留特別停車位,供持有有效「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或「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駕駛人士使用。
  • 不過,運輸署今年1月29日起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 【on.cc東網專訊】本港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供不應求,殘疾駕駛者出行有諸多不便,惟政府近日放寬有關泊車位的使用資格,惹來傷殘人士組織不滿,促請政府停止有關工作,並諮詢殘疾駕駛者的意見。
  • 然而若車輛停泊在車位超過24小時亦屬違法,但發告票者須要有證明該車輛連續24小時「無郁過車」,才可對其車輛發出告票。
  • 由今年1月29日開始,運輸署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

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情況,並與相關殘疾人士團體及其他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聽取就優化路旁專用泊位措施的意見,以滿足不同類別殘疾人士的出行需要。 (三)及(四)運輸署明白開放路旁專用泊位予「證明書」持有人使用,會增加對該等泊位的需求。 因應新措施的實施,運輸署一直在各區積極審視各類型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合適地點增加路旁專用泊位,有關泊位數目過去幾年持續上升。 運輸署亦研究優化路旁專用泊位的措施,包括檢視「證明書」的申請資格及審批準則,以及加強措施以阻嚇各種不當使用「證明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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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方便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出行,持證人將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現時,泊車證明書讓持證人在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時,可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特定停車位泊車。 協會指,數據反映目前「灰證」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情況失控,絕大部分的「灰證」車輛是在沒有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情況下濫用傷殘人士泊車位,淪為免費時租或月租車位,使傷殘人士泊車位失去設立的原意。 雖然運輸署承諾增加路旁的傷殘人士泊車位、規限審批「灰證」的資格等措施,此等措施亦不見得能夠有效地杜絕濫用。 運輸署今年1月29日起,將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另外,亦有85%受訪殘疾駕駛者表示,曾經目睹「灰證」車輛停泊或駛離傷殘車位時,車上沒有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

而運輸署在推出相關政策時並無諮詢殘疾團體,對此感到失望,現時專用泊位競爭由過往4人爭一位變成8人爭一位,情況極不理想,促政府做好監管及教育宣傳,同時增加泊位及採取行政手段如加入智能裝置減少濫用。 在現行計劃下,持有由運輸署發出「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司機,可接載其行動不便的親屬,使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 葉思朗總督察補充,沙田警區會將打擊違例佔用傷殘人士泊車位的工作納入恒常化執法行動,以防違例情況故態復萌,同時呼籲司機守法,不要剝奪傷殘人士使用泊位的權利,持有「藍證」和「灰證」司機也要遵守使用規則。 以馬鞍山區為例,一個超過20萬人口的新市鎮,由政府提供的路邊殘疾車位卻只有5個,遠遠追不上殘疾駕駛者的需求,在靠近大水坑村的公共停車場,就只提供一個殘疾車位,並已換上新款告示,容許持有灰證人士使用。 對一個殘疾人士而言,能找到一個正常車位停泊,左右兩邊的空間亦未必夠放下輪椅,就算能勉強打開車門,也生怕刮花隔壁的車輛;相比之下,殘疾車位的空間比較充分,有足夠空間供殘疾人士上落,確實有一定需要,她期望一般市民能明白殘疾駕駛者的難處。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調查:傷殘車位被濫用 團體促解決「灰證」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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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過九成 (98.6%) 殘疾駕駛者表示運輸署應將批准「灰證」車輛使用「傷殘人士泊車位」的行政指令撤銷,並重新進行諮詢和討論。
  • 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人士亦可於親身前往四號停車場顧客服務中心預先登記八達通卡,進出停車場時必須使用該八達通卡方可享用泊車優惠。
  • 為照顧傷健人士的需要,領匯特別為所有接載傷健人士的車輛提供四折時租泊車優惠。
  • 4.輕型貨車及的士禁止使用一號及四號停車場,請按此查閱詳情。

而不少傷殘駕駛者揭發灰證司機的濫泊情況嚴重,均是數以日計,完全違背政策原意。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 傷殘駕駛會主席鍾錦樹指,相關措施推出後,持有「灰證」的人數激增36%,截至今年4月達2,470個,而「灰證」的申請門檻較藍證寬鬆得多,僅需註冊私家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署便可以,相反,申請「藍證」需由醫管局評估及測試,並經由運輸署嚴格審核後,才可以獲取。 不過,由於證書上並無印有傷殘人士圖案,估計有人因而誤會該車為一般車輛,並批評車主亂泊車。 有網民則指,由於許可證的字體太細,攝紙者可能沒看清楚,才產生誤會;亦有網民指未必所有人都明白該許可證的用途,「身邊無(冇)殘疾人士,唔識其實唔出奇」。 據運輸署回覆議員質詢時指,相關路旁專用泊位由2021年1月的469個,增加至去年1月的522個,惟發出的許可證則由同期的1,735個,減少至去年的1,699個。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口罩令撤銷 醫生講解特定群組不宜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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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批評運輸署推出有關措施前完全沒有諮詢任何人士或有關持份者,要求全面公開檢討署方開放傷殘人士泊車位予「灰證」司機使用的行政指令,解決目前亂象,並成立一個包含各方持份者的工作小組,共同商討雙贏的解決方案,以及與殘疾駕駛者進行座談會,面對和聆聽他們的聲音和意見。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3日)指,主動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領匯更有一系列停車場優惠計劃,方便停車場使用者,包括專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及「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持有人所提供的時租及月租半價優惠、以及特設「電動車免費泊車咭」,供電動車使用者於指定時間及地點免費泊車,並可同時享受多項優惠。 相關持證人現時在接載行動不便人士時,可使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特定停車位,下周五起該證明書的適用範圍,將擴大至路旁專用泊位。 「佢最多泊足6日,咁樣已經違例,當正係免費私家停車場!」患小兒麻痹症導致殘疾的葉先生,是藍證持有人,多年來駕車到不同地點工作,原本晚上可停泊在住所附近的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自新政策推出後常被一架貼有灰證的橙色私家車佔用,一泊就數以日計。 另一藍證司機何先生坦言一位難求,令本身會載着結他四處表演的他,最近只能坐着電動輪椅出行,惟輪椅無法運載他的表演物品,變相剝削他出行及融入社會的權利。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持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29日起可使用路旁專用泊位

4.持有香港運輸署發出的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人士,上述停車收費可享50%折扣優惠。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 5.輕型貨車及的士禁止使用一號及四號停車場,請按此查閱詳情。 電單車司機及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人士須前往位於停車場出口處的顧客服務中心,以辦理泊車優惠手續。 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人士亦可於親身前往四號停車場顧客服務中心預先登記八達通卡,進出停車場時必須使用該八達通卡方可享用泊車優惠。 市民若對此課題有意見,可於10月23日或之前以書面向申訴專員公署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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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早前於2013年訂定的10年計劃,領匯將繼續積極提升停車場的服務及設施,為車主提供優秀的停車環境,其中包括樂富、尚德及頌富停車場的翻新工程,每個涉及費用約三百萬港元。 截至2014年2月,領匯已為超過6,500個泊車位進行粉飾工程以及為130個保安更亭重新髹漆。 繼去年於旗下全線停車場出口安裝全港首創防止跟車尾系統後,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今年更創業界先河推出接載傷健人士車輛八達通泊車優惠付款系統。 在2014年理事會通過向平機會申訴紅磡世界殯儀館門口沒有無障礙設施方便殘疾人士進入殯儀館內,有礙殘疾人士到禮堂向親友表達最後致意。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運輸署指「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適用範圍將擴大

屬於指定類別的殘疾人士可向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簡稱「社聯」)負責統籌的 78 間聯絡機構申請此類證明書。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 復康機構的會員或使用有關機構服務的人士可直接向有關機構申請;其他殘疾人士則可與香港傷健協會、香港復康聯盟、香港康復力量及復康資源協會聯絡,請按此參閱有關社聯和各聯絡機構的聯絡電話號碼。 隨着香港人口老化,灰證持有人的數量將大幅增加,組織亦促請政府為特殊需要人士作出更全面、妥善、長遠的規劃。 網民更表示,發告票者若想知道和證明該車輛於24小時內有沒有曾離開車位,通常都會於該車輛和地板上畫上記號,俗稱「畫鬼腳」,來看記號有沒有曾移開過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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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長期停放收費只適用於在四號停車場四樓或五樓停放最少72小時的車輛。 請於進入四號停車場後15分鐘內使用同一張八達通或信用卡通過三樓及四樓之間的閘機,以免被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請注意,長期停放收費不適用於該等在四號停車場其他樓層或其他停車場停放的車輛。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三天的長期停放期間後的停車費用會以時租或日租費用計算(視乎情況而定)。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探射燈:霸足6日 殘疾者泊位淪免費車場

運輸署強調,為監察有關路旁專用泊位有否被不當使用,署方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點及接獲市民投訴或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並會視乎調查結果向有關違反證明書批准條件的持有人發警告信及考慮取消有關的「證明書」(灰證)。 而自新措施實施至2023年1月底,運輸署在跟進個案後共取消22張證明書。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轄下的傷青駕駛會,在今年1月接獲大量會員投訴,指全港各地的路邊殘疾人士泊車位正陸續換上可供「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藍證)及「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使用的標誌,令他們搵位泊車的難度大增。 截止去年8月,香港合共有447個路邊殘疾車位,並有1,811名傷殘人士持有藍證,若加上放寬後限制後的1,779張灰證,駕駛者以及殘疾車位的比例,恐將由以往的一比四,大幅上升至一比八,令搵位難上加難。 堅毅忍者‧障殘人士國際互助協會總幹事王素琴指,灰證司機濫用泊位情況很嚴重,幾乎每日都收到投訴,她不反對灰證司機有需要時使用泊位,惟他們並不守規矩,不但沒接載傷殘人士,又會停泊數日,呼籲他們自律。

現時平機會已完成在世界殯儀館門口興建輪椅升降台工程,此個案得到完滿解決。 所有合資格申請人即日起亦將獲發新的證明書,有效期最長為三年。 如繳付金額為500港元或以下,駕駛人士只須在出閘時刷卡付款即可,否則請前往停車場的顧客服務中心繳費。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殘疾人士復康用品5年開支達4萬 協會倡設復康用品券

運輸署今日(22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之適用範圍由29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根據運輸署資料,現時本港約有450個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 截至今年3月中,署方共發出了1,816張許可證及1,790張證明書。 此外,組織向政府查詢時,運輸署網頁曾一度顯示灰證持有人不能使用路邊傷殘司機專用泊車位,與新換的標誌內容有牴觸,雖然有關內容事後已修訂,但這反映署方資訊發放安排混亂,令殘疾駕駛者無所適從。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運輸署放寬殘疾泊車位使用資格 傷殘組織憂加劇違泊問題

運輸署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宣布將由下星期一(九月三十日)起,實施擴大現行「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試驗計劃。 運輸署將「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証明書」(簡稱「泊車証明書」)的申請資格放寬,申請人由之前限於殘疾人士直系家屬,放寬至任何人士(包括朋友、非直系家屬)均可申請。 4limb論壇»論壇網頁 › 復康政策 › 復康政策 ›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証明書 申請須知及優惠 ... 另一藍證司機何先生坦言經常見到灰證司機並無接載傷殘人士時停泊專用車位導致一位難求,令本身會載着結他四處表演的他,最近只能坐着電動輪椅出行,惟輪椅無法運載他的表演物品,變相剝削他出行及融入社會的權利。 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殘疾乘客只要向司機出示「殘疾乘客在限制區上落車證明書」,除了快速公路和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 24小時限制區外,可在其他限制區上落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或私家巴士。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口罩令即日取消市民約朋友落吧慶祝 踏入凌晨12點眾人即除罩高聲歡呼

逾9成殘疾駕駛者指「灰證」車輛濫用的情況非常嚴重,另有近85%殘疾駕駛者表示由於難以停泊傷殘車位,需要被迫減少社交活動。 而從警方的通告中的下款「秀茂坪區交通組」可推斷,車輛應該是停泊在觀塘區。 堅毅忍者‧障殘人士國際互助協會總幹事王素琴指,運輸署在推出相關政策時並無諮詢殘疾團體,對此感到失望,現時專用泊位競爭由過往4人爭一位變成8人爭一位,情況極不理想,促政府做好監管及教育宣傳,增加泊位及採取行政手段減少濫用。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2023 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灰證的初衷是讓健全司機接載有需要出行的傷殘人士,惟自從放寬泊車條件後,不少司機將專用泊位作私家停車場泊過夜,明顯違反接載用途。 趙慧賢指出,運輸署新措施本意良好,唯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數目有限,必須有有效的監察機制。 故申訴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的工作,包括許可證及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專用泊位的供應和使用條件,以及對專用泊位使用情況的監察等,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殘疾者泊位 淪免費車場

他敦促當局嚴格收緊灰證批發條件,並承諾增加殘疾人士泊車位,維持相對合理的駕駛者及車位比例。 警方發言人指,並無備存傷殘人士車位被非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汽車佔用的執法數字,會就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向違例泊車的司機發出口頭警告或作出票控。 殘疾駕駛者所言非虛,本報記者連日直擊,發現不少灰證司機未有遵循必須接載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指引。 深水埗福華街的專用泊位停泊了兩架貼有灰證的私家車,有男乘客在白色電動車落車後,健步如飛地直走向港鐵站。 運輸署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泊車證明書)的適用範圍由一月二十九日起將擴大至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運輸署放寬傷殘車位停泊資格 殘疾、健全者8人爭1車位

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會在個別懷疑有人濫用泊位地點或使用率較高的泊位進行實地調查,如持證人違反使用條件會取消其「泊車證明書」。 自新措施實施以來,共收到約20宗涉及懷疑有人濫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投訴 。 不過,為方便殘疾人士出入,警方同意行使酌情權,在不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或造成重大阻礙的情況下,容許的士、私家車、私家小巴和私家巴士的司機在限制區(快速公路和 24 小時限制區除外)上落殘疾乘客。 殘疾乘客可將一份填妥的「殘疾乘客在限制區上落車證明書」交給司機,上面列出有關該次車程的資料(日期、時間及上落車地點)和車牌號碼(見圖四)。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於4月14日至5月2日就開放傷殘人士泊車位予「灰證」車輛對殘疾駕駛者的影響進行問卷調查,成功收集279份問卷。 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 結果顯示,有7成殘疾駕駛者指在相關措施未推行前,有較高機會停泊在傷殘車位,而在措施推行後,近9成殘疾駕駛者表示難以停泊在同樣位置。

而由新措施影響,署方發出的證明書則由同期2,488個,微升逾一成至2,826個。 另外,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灰證」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接載其「灰證」指定的殘疾人士,為執法構成挑戰。 葉要經常兜圈到附近找位,有時等足兩句鐘才成功泊車,惟往往要步行3至4條街回家,對於必須雙手使用拐杖支撐身體走路的他來說相當吃力,下雨天時更無法撐傘,泊車後要搭的士回家,盼灰證司機自律,專用泊位不可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 (八)獲發有效駕駛執照的傷殘人士,亦可為其擁有的一輛私家車、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申請使用政府隧道及青馬管制區免費行車劵。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 不過,運輸署今年1月29日起將有關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的人士,以方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 新措施實行後,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指措施令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供不應求的情況更趨嚴重;加上有持證明書的人士涉嫌濫用證明書,包括長時間佔用或在沒有接載殘疾人士的情況下使用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因而減低了殘疾駕駛者使用有關泊位的機會。 另有意見認為執法人員難以確定證明書持有人駕車進出相關泊位時,是否正在接載其證明書指定的殘疾人士,增添執法難度。 運輸署今年1月底開始,逐步開放路邊殘疾泊位,予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灰證)的人士使用,令可使用傷殘人士泊位者數目頓時大增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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