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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印花稅3年2023必看攻略!(小編貼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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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印花稅3年

有關措施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生效,所有在該日期或之後簽署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將不獲延遲繳交印花稅。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買賣雙方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SSD)的法律責任,為避免爭拗,如需繳納「額外印花稅」(SSD),最理想做法是預先商議由哪一方繳付,並將有關協議在臨時買賣合約內訂明。 同時,額外印花稅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若過期繳付,可被罰多達10倍須繳付稅項。

有關物業是在 2010 年 11 月 19 日以後取得,並於取得物業 12 個月後但 24 個月內把該物業轉售,「額外印花稅」的適用稅率為 5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 。 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金額為 90,000 元,即 180 萬元的 5 % 。 由於有關物業在 2012 年10 月27 日前取得,並在取得後 24 個月後才出售或轉讓,因此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假如買家在購入住宅物業後6個月內轉售該物業,需要繳付成交價之20%額外印花稅,6個月到1年內則需要繳付成交價之15%額外印花稅,1年到3年需要繳付成交價之10%額外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3年: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自2008年金融海嘯後,「摸貨」 被視為炒高當時樓價的主因之一, 摸貨即是以確認人身份轉讓,在簽署買賣協議後,抬高價格轉讓予下一手買家,確認人藉此賺取差額,並在簽署轉讓契前沽貨離場。 為杜絕短炒風氣,政府在2010年11月宣布推出額外印花稅。 從價印花稅是在物業轉讓時,必須繳付的一項印花稅,視乎買家的情況,會使用不同稅率計算,當中以首置印花稅稅率最低。

  •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 2023年2月26日下午,警方在龍尾村住宅檢獲的一個高約半米的大湯煲中,發現蔡天鳳的頭顱,頭顱外貌尚算完整,但右耳後方發現一個大約6.5厘米乘5.5厘米的洞,或為硬物撞擊造成,而煲內還有肉碎及青紅蘿蔔。
  • 利嘉閣FB PAGE及利嘉閣在此提供的資料只供閣下參考,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步驟核實有關資料是否合乎實際情況。
  •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除了「買賣動產契據」以外的憑證種類都可以適用以上這項計算公式,而「買賣動產契據」的印花稅計算是直接以「件數」乘以「固定金額」。 額外印花稅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若過期繳付,可被罰多達10倍須繳付稅項。 直到2014 年,政府再通過條例,落實加強額外印花稅,並於 2012 年 10 額外印花稅3年 月 27 日起生效,當中調高了額外印花稅稅率,另延長了須繳納額外印花稅的物業持有期 (延長至3年),新稅率一直沿用至今。 在一項物業轉易的交易, 印花稅 一般由買方支付;但有時候,發展商為吸引買家買新樓,或會提供印花稅代繳優惠,但要留意該優惠是直接扣減樓價,或是以折實樓價後去計算。

額外印花稅3年: 印花稅詳情

另外,不少人買樓後再買車位,雖然車位屬非住宅類別,但亦須交從價印花稅,詳情可讀車位按揭+印花稅攻略。 政府計算一手未補地價居屋的印花稅估值,是定於最初市值估價與售價之間,意味實繳稅項會高於以售價計算的印花稅。 2023年2月21日,蔡天鳳離開加多利山寓所,乘坐鄺港傑的車輛,原定前往香港科學園科進路一所學校接她與前夫鄺港智所生的女兒放學。 車輛途徑獅子山隧道入口的時候,鄺港智登上車輛並與其發生爭執,互相糾纏後蔡受傷流血、昏迷不醒[32]。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鄺港傑一行人隨後與駕駛中港牌七人車的鄺球一同抵達大埔龍尾村的案發單位[33]。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須在加蓋從價印花稅相同的期限加蓋「額外印花稅」,一般而言,即在買賣協議簽立日期後30天內。 同樣地,為可予徵收「額外印花稅」的售賣轉易契加蓋印花的期限,與有關從價印花稅的期限相同,即為該轉易契簽立日期後30天內。 「附加額外印花稅」(即舊稅率與新稅率所計算出的差額)須在修訂條例刊憲之後的30天內繳交。 假如你在2012年11月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2年11月1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2年12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如果你在2013年10月1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5%」,相當於90萬元。 原因是你會跌入「2012年10月27日之後購入」中「超過6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範圍內,故需要按成交價徵收15%的稅項。

額外印花稅3年: 印花稅是什麼?

首先,先了解一下「額外印花稅」(SSD)是甚麼,額外印花稅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在2010年11月宣布推出的「辣招」,亦是住宅印花稅的一部分。 它是指在購入後36個月或以內轉售的任何價值的住宅物業需要交稅,如有關物業持有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如有關物業持有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如有關物業持有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政府規定如果業主購買新物業後,在1年內賣出舊物業,並正式完成該項交易,手上只持有一項物業,即可申請退回之前支付的從價印花稅款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以持有物業市值為700萬元為例,若二人聯名持有,轉名便需以50%業權計算,即以350萬元計算,對應印花稅率為2.25%,即78,750元(需於簽署臨時合約後1個月內,由律師樓代為繳交)。 於轉名後換樓客購買新單位,便只需繳交以第2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 以換樓客購入一個1,200萬元的單位為例,轉名後只需繳交樓價3.75%,即450,000元從價印花稅。 就算連同轉名的78,750萬元印花稅一併計算,實際要交的印花稅亦只是528,750萬元,相比交雙倍印花稅的180萬元,可大幅節省超過127萬元。 但要注意如轉名的對像非近親(即夫婦、兄弟姊妹、父母等),便不能獲豁免,需要繳交15%印花稅。 另外,無論任何原因,如最終未能成功轉名,換樓客都需要補回相關的印花稅差價。

額外印花稅3年: 物業甩名或轉名,可以重做9成/高成數按揭?

警方在村屋地下單位的雪櫃內發現屍塊,現場還有烹煮工具,懷疑屍身曾被烹煮[38]。 資料顯示,蔡天鳳與譚澤均(現任家翁)及邱美鳳(現任家姑)有物業及商業上的往來,她於2018年向譚澤均夫婦購入荔枝角曼克頓山一個高層單位,案發前單位市值約4,500萬港元[19]。 額外印花稅3年 蔡天鳳也是四間公司的董事,其中一間已宣告解散,公司秘書為譚澤均[21]。 前夫之兄鄺港傑及前夫之母李瑞香雖無刑事犯罪記錄,但亦有不少財務問題。

  • 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後取得住宅物業,並在取得後24個月內將其轉售,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15%,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0%,超過12個月到24個月為5%。
  • (四) 應納印花稅之承攬契據,因故無法履行者,已繳納之印花稅票不得申請退還,如改由其他廠商承辦,又訂新合約者,須另行繳納印花稅,加重負擔。
  • 蔡天鳳失蹤當晚,她的家人報警,案件轉交至西九龍警察總區重案組跟進。
  • [4][5]《香港法例》指定一些文件必須向香港稅務局交付印花稅,否則文件在香港不具法律效力,例如在法律訴訟時,法庭不會受理。
  • 假設物業是聯名長命契,如果一方在SSD鎖期內轉名或賣給非近親而不符合任何上述豁免條件,SSD 以樓價一半計額外印花稅。

特別值得一提,「額外印花稅」針對就是一個物業在限期內轉讓時,需要繳付的一種稅項。 但稅務局也提出了幾種很特殊的寬免,其中一種就是「提名近親」或「近親轉讓」。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額外印花稅」徵收的基礎是以「文書」中的「交易價格」,而並非以買家的賺價來計算,故稅務局不會理會成交價是賺與蝕。 但如果你在2012年11月20日沽出物業,你仍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12個月-不超過24個月」的範圍內,故需按照成交價徵收5%的稅項。

額外印花稅3年: 印花稅稅率幾%?

鄺港傑曾於2019年被花旗銀行上訴追討23.8萬港元債務,其名下兩間與蔡天鳳共同擔任董事的公司於2022年5月亦因合約問題被上訴追討約13萬港元;李瑞香曾於2016年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並於翌年獲頒令批准[27]。 舉例,一個單位由三個買家在2012年10月27日共同聯名購入,業權各佔三分一,即「額外印花稅」期限原本去到2015年10月26日。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只要這三名共同持有業權的買家,在2015年10月27日後才轉售單位,單位便不受「額外印花稅」所掣肘。 非住宅從價印花稅是一種印花稅,是為了控制物業市場,特別是非住宅物業市場的需求而設立的。 這種稅收是基於物業買賣的買方支付的,並且按照物業價值的一定百分比收取。

額外印花稅3年

稅務局提供的一款方便的軟件,物業轉讓文書(即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和非住宅物業樓契)及租約的應繳印花稅計算均可透過此軟件進行。 若欲使用,請先確定文件類別,再輸入物業轉讓代價款額/價值或租期及租金資料,並按「計算」按鈕。 額外印花稅3年 此軟件計算出的應繳稅款只供參考,準確性取決於輸入的資料;稅務局並不負責因使用本軟件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此軟件僅適用於計算現行的物業轉讓文書及租約印花稅,逾期加蓋印花罰款並未包括在內。 若您已經準備妥當,請可選擇文件類別,以便進入有關的印花稅計算軟件輸入頁。 對於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如果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其首次購買住宅物業時可以申請退回已繳付的新住宅印花稅,但仍需要支付首置的從價印花稅。 這項措施適用於2022年10月19日及以後簽署的買賣協議。

額外印花稅3年: 重點5: 近親轉讓

此稅項主要針對境外投資人士及公司客,亦稱「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印花稅」,在從價印花稅及額外印花稅之上徵收。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另一項值得注意的是,業主可以到銀行進行加按申請,作為應對樓市短期向下的按揭部署。 而銀行為搶佔轉按客戶,一般轉會業主都會獲取2%以內的現金回贈。 近年來不少市民都在在一手市場上車,成為樓花業主,隨住3年的額外印花稅(SSD)綑綁期屆滿後,不少小業主賬面上賺錢成功,甚至賺到幾百萬元。 事實上,其實上述業主都可以透過現時的樓市仍然處於高位之時,為手上的物業作出按揭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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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疑犯將青紅蘿蔔放入大湯煲內,與死者的頭顱骨及胸骨一同烹煮,經烹煮後骨肉分離,只有少許頭髮黏連,湯底亦變白及污濁。 另外,警方亦在案發單位發現另一小湯煲,其湯色相對較淺,估計疑犯以死者鎖骨連肉烹煮成現狀[59]。 伍女於深水埗按摩店任職按摩員,數月前於店內認識光顧的鄺球,並與其合租龍尾村涉案住宅。 案發前的2月中旬,她再以月租4萬多港元租用西九龍柯士甸道西凱旋門一住所用作窩藏鄺港智[60],涉嫌協助罪犯。 其於2015年及2016年分別被美國運通銀行及另一債權人,於高等法院入稟追討逾10萬港元及157.6萬港元債務[27],據聞亦曾一度慫恿Chris於其雞蛋仔生意投資數百萬,但該店最終虧蝕過百萬結業[28]。 即買樓或轉名以臨約計開始日期,賣樓也是以臨約計終止日期,兩個日期需要相隔最少3年才可免SSD,除非符合上述所說的豁免條件。

額外印花稅3年: 【印花稅解構】額外印花稅SSD 的適用對象 + 稅率 + 計算實例 + 常見問題

銀行一旦批出你的申請,業主可以最遲在兩個月期限內,決定是不是接受這個申請。 而在這兩個月內,即使你的收入和物業估價都下跌,銀行一般不會再次要求重新審批,變相是銀行給了一個兩個月零成本的按揭期權給予業主們。 不過當然不鼓勵大家濫用此項銀行服務,而且每到一家銀行申請按揭,信貸評級都會顯示「按揭查詢」。 額外印花稅3年 如果是首置人士,根據政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率為2.25%,稅項為78,750元(350萬元X 2.25%)。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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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 若獲豁免或另有規定(例如香港永久居民於同一文書內購買不多於一個住宅物業時,名下沒有住宅物業),才可按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即豁免雙倍印花稅)收取。 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是累進稅率,分為1.5%至4.25%數級,按交易金額收取。 最低印花稅率是100港元,最高印花稅率是4.25%,若果超過2174萬港元的有關交易也是以4.25%課稅。 不需要,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稅務局訂明,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名字,可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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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為避免爭拗,如需繳納額外印花稅,最理想做法是預先商議由哪一方繳付,並將有關協議在臨時買賣合約內訂明。 初時規定,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以後買入住宅物業,並在買入後 24 個月內將其轉售,須按物業持有期繳付稅率不同的額外印花稅。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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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根據稅務局的資料,就算物業跌入「額印盤」,如果提名近親接受該物業權益,類近交易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仍要繳交「從價印花稅」。 如果提名者一人屬近親、一人屬非近親,就不能豁免「額外印花稅」,因必須所有提名人均屬近親才可豁免。 理由是「額外印花稅」徵收的基礎是以「文書」中的「交易價格」,而並非以買家的賺價來計算,故稅務局不會理會成交價是賺與蝕。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假如你在2010年11月21日簽署了「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一層200萬元住宅物業,之後在2010年12月3日簽定了「正式買賣賣合約」,並在2011年1月15日正式簽署「轉讓契約」收樓。

額外印花稅3年: 物業轉名或除名,按揭成數最高可以9成?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某人取得住宅物業的日期為他作為買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取得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取得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同樣地,處置住宅物業的日期為某人作為賣方訂立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以處置該物業的日期。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另外,取得物業的日期,是以簽訂最早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計起,例如是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或轉易契。

額外印花稅3年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低,因此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差價。 例如首置印花稅為4%,那業主可退回「15% – 4%」的印花稅額。 其實不少人都選擇先買後賣,以免心水單位被人捷足先登,寧願先付辣稅,再申請退稅。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額外印花稅3年2023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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