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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僭建5大分析2023!(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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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公署發現,屋宇署截止2021年共發出5,384張清拆令,但有2,016張,即37.3%期限已屆滿但未獲遵從。 而其中針對正在施工僭建物的606張清拆令,也有接近4分1截止2021年底仍未獲遵從,當中更有近7成更是在2018年或之前發出。 申訴專員公署亦發現,屋宇署在接獲正在施工的僭建物的舉報後,雖然能按服務承諾安排顧問公司在48小時内到場視察,公署的個案研究顯示即使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公署發現,屋宇署發現有正在施工的僭建物,但在視察後9至18個月才發出清拆令,明顯不符合須採取「即時」執法行動的目標。 就算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後,數以年計都未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一宗屋宇署於2013年發出清拆令前已知悉業主離世,卻在2021年才找到遺產管理人發清拆令,即要八年始成功向事主發出清拆令,另亦有業主因屋宇署未有跟進清拆令而認為事件已告一段落。

  • 如業主不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命令」清拆違例建築物,屋宇署可指示承建商代為清拆違例建築物,並會於事後向有關業主追討工程費及監工費。
  • 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唐英年連日內的說法自相矛盾,已令其誠信破產;學者蔡子強認為唐英年的解釋是企圖模糊公眾視線,難以服眾;事後,有電台聽眾質疑唐英年誠信有問題,呼籲他退出參選行政長官。
  • 樓宇業主可考慮參加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以保留《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N)所訂明的三類小型僭建物(即晾衣架、簷篷及冷氣機支承構築物/金屬支架)。
  • 業主同年7月去信屋宇署,表示正與地政總署商討,要求屋宇署寬限執行清拆令,惟屋宇署當時並無回覆該業主。
  • 拆除兩個均有環保露台及工作平台的相連單位的間隔牆,可能涉及結構構件而違反《建築物條例》。
  • 1995年,唐英年出任香港工業總會主席,同年他參選變相直選的新九組,結果成功連任立法局議員。
  • 唐英年指梁振英否認有講過與事實不符,會向他發送律師信件,又表示已經向廉政公署備案,並且歡迎梁振英控告他誹謗。

惟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一再重申在新界村屋僭建的問題上會依法辦事,不會有特赦。 傳統以來,新界居民均於村落內或鄰近的私人農地或荒地之上興建房屋居住。 而自英國租借新界後,有關的傳統一直延續,而以政府向居民批出「建屋牌」或以換地重批的方式進行。 公署又發現,政府未曾全面調查及統計新界村屋僭建物,因此不掌握整體情況,影響工作效率。 經濟動力身兼行政會議成員之一的他被傳媒在2011年5月15日揭發在屯門龍鼓灘的住所內涉嫌僭建;但他指出這是其兒子所有其後他指出被指僭建的部份屬私人土地。

屋宇署僭建: 樓宇外部常見的僭建物

2011年5月,唐英年接受報章訪問,認為香港沒有地產霸權,地產發展商在香港經濟中扮演一個角色;他指富商李嘉誠等富商不是一出生便擁有財富,是靠一己努力。 他說,不滿李嘉誠成功的年輕人何不撫心自問,「為甚麼做不到下一位李嘉誠?」。 此言一出,爭議之聲不絕,評論認為他把政府施政失誤推卸,看法與社會脫節,又指唐英年主觀地認為「李嘉誠」仍是大眾年輕人的榜樣,現今相反他亦是被指為「地產霸權」、「為富不仁」等形容詞的代表人物。 他被批評不了解現時年輕人的生活情況,以及受高樓價影響,根本無法負擔樓宇的供求。 外部圖片链接 唐英年與他的母親,《名人說母校》,1994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唐英年生於江蘇無錫的紡織業世家,其祖父唐君遠是曾任上海市政協副主席的資本家,1930年代後期,唐君遠家族的毛紡廠當時幾乎壟斷了無錫的毛紡織工業。

唐英年指梁振英否認有講過與事實不符,會向他發送律師信件,又表示已經向廉政公署備案,並且歡迎梁振英控告他誹謗。 屋宇署僭建 2月15日下午出版之《爽報》以頭版報導,稱取得一份約道7號地庫嚴重僭建之圖則草圖,指僭建地庫面積逾2,400平方呎(220平方米),比大宅面積更大,更擁有酒窖、品酒室、多用途影院、日式浴堂等設施。 屋宇署僭建2023 2月16日多份報章頭版繼續跟進此次風波,更出動多部吊臂車從高空拍攝唐宅內情況。 下午屋宇署人員進入約道5號及7號視察,晚上唐英年及其太太郭妤淺召開記者招待會,承認由其妻名下之約道7號內擁有僭建地庫,並指違規地庫是2007年,夫妻兩人感情處於「低潮時期」的時候取得入伙紙後動工,是太太郭妤淺的主意,但自己會一力承擔所有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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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主席張震遠回應指出唐英年當年擔任財政司司長時,亦有參與審批市建局項目,又暗示唐不應該為得到特首選舉或政治優勢,而將公營機構牽涉在內;他又指出唐英年「市建局收土地,交給政府再作拍賣」的構思,給人感覺是官商勾結。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出,是時任財政司司長的唐英年要求市建局自負盈虧,不能以低價賣出項目。 市建局非執行董事兼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市建局的重建項目需要考慮注資和維持自負盈虧,因此項目會以市價出售。 另一名非執行董事吳家鎚認為,唐英年完全不了解市建局的工作及成立目的,而批評對市建局的員工不公道。 有評論指唐英年想藉此打擊對手梁振英支持者張震遠,因他是對方行政長官選舉辦公室主席。

即使過去成功定罪的僭建案例,過去十年平均罰款只9,500元,被判監的個案只得9宗,涉及3間新界村屋。 屋宇署僭建2023 而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再被判罪成的平均罰款也只增至約13,400元。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二月十六日)在新聞發布會宣布完成政府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所採取的執管行動的主動調查,並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提出共11項改善建議。 2003年,香港政府為振興SARS疫症過後的經濟,成立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唐英年作為主席的專責小組,小組委任香港美國商會舉辦大型表演活動「維港巨星匯」,但效果比預期差,評論認為這場風波突顯出政府官員監管不力。 政府內部調查裁定時任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失職,他因此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盧維思在聆訊期間,揭發唐英年曾在內部會議中認為事件中沒有人失職,但在盧維思面臨紀律聆訊前,卻要求從內部會議紀錄中刪除自己有關的言論。

屋宇署僭建: 資料來源

業主同年7月去信屋宇署,表示正與地政總署商討,要求屋宇署寬限執行清拆令,惟屋宇署當時並無回覆該業主。 直至屋宇署在2021年1月查冊後發現僭建物仍在,再發警告信給業主表示正考慮提出檢控 屋宇署僭建2023 ,並拒絕其之前的延期申請。 屋宇署僭建 業主同月向屋宇署查詢清拆令內容,並表示以為事情已告一段落,經屋宇署的解釋後,才表示會盡早清拆搭建物。

另一方面,屋宇署沒有為在執法行動中發現的僭建物編制統計資料,以致難以有系統地評估加強執法策略實施後的成效及變化。 對現行僭建物執法政策作出任何重大修改,必須小心行事,以免令社會無所適從,甚或向社會傳達錯誤信息,誤以為政府沒有打擊僭建物的決心。 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方法處理僭建物問題,除採取現行措施,包括檢控、徵收代辦工程附加費、實施檢核計劃及資助計劃,以及透過社區服務隊提供支援外,亦會探討其他有效方法,以促使業主清拆僭建物。

屋宇署僭建: 四成村屋僭建清拆令逾期未遵從 申訴署指平均罰款9500元欠阻嚇力

另一名特首參選人梁振英指出,非法僭建問題一定要依法辦事,亦表示未曾聽說基本法保障丁屋僭建。 此外,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指唐英年此舉有如公然買票,斥責他不應在僭建問題優待新界人,否則會對市區居民不公。 有評論指他多次向新界人開期票,是討好擁有幾十個選委成員的鄉議局。 現時沒有統計可以反映村屋的整體僭建情況,但從其他數字亦可見略知一二。

申訴專員公署在2011年4月19日發表調查報告,批評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就市區(包括港島和九龍)以及新界房屋有僭建物的處理手法有選擇性執法;同時該署專員黎年更指前者分別在2002年和2006年兩度沒有對丁屋有違規建築物進行積極性執法。 屋宇署主責優先取締有迫切危險的僭建物、正在施工或新建(註)的僭建物,以及沒有迫切危險但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現存僭建物(即首輪取締目標);地政總署則擔任輔助角色,向屋宇署提供資料以協助執法行動。 公署亦指,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發出的5,384張清拆令,當中有約四成,即超過2,016張在期限屆滿仍未獲遵從。 公署亦抽查了部分清拆令逾期多年的個案,發現屋宇署在發出清拆令後,有數以年計的時間沒有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屋宇署僭建 公署引述其中一個案例指,有兩名業主未有遵從屋宇署就其位於大埔的四層村屋的清拆令,更在2015年2月被舉報 , 正在村屋甲旁興建另一四層高的村屋。

屋宇署僭建: 香港僭建風波

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或業主不遵從命令時,屋宇署才會代為進行工程,然後向業主收回工程費用,另加監督費及附加費。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唐英年其後更在記者會中表示作為一個男人和公務員要有承擔(「做男人就要有膊頭,做公職就要有腰骨」),強調他若犯了錯的話,願意認錯及糾正。 2月16日多間報章頭版繼續跟進此次風波,更出動多部吊臂車從高空拍攝唐宅內情況。

屋宇署僭建

羅舜泉大埔區獨立被揭發其大埔村屋寓所前一幅逾百呎官地,興建私家花園。 吳仕福西貢區民建聯現任西貢區議會主席,在7月11日被東方日報和太陽報揭發在西貢清水灣道勝景別墅住所的天台擅自加裝玻璃屋。 屋宇署僭建2023 黃漢權離島區獨立身兼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的他,在6月9日被一名星島日報讀者揭發,指出在坪洲南灣的住所三樓天台擅自加建簷篷和玻璃窗,另有冷氣機支架和外牆安有伸出的神位。 林浩揚油尖旺區民主黨其位於大角咀櫻桃街,與涂謹申議員共用的辦事處被指有僭建物。

屋宇署僭建: 樓宇業主須採取的行動

該署回覆指,會審研對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強執法策略目標、資源運用和人手安排,並優化相關執法程序以至運作模式。 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就未獲遵從清拆令個案共提出1,383宗檢控,有972宗成功入罪,當中有近一成個案屬於再次成功入罪,有部分未獲遵從的清拆令更已逾期數年或以上。 I 如清拆令要求拆卸一幢樓宇或拆卸一幢樓宇的任何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在有關清拆令中指明業主是否須委聘認可人士、註冊專門承建商及註冊結構工程師進行工程、提供意見,以及確保提供所需的安全措施。 不過,除非是十分特殊的個案,否則,屋宇署通常不會批准這類要求(例如以"樓宇已出租"為理據)。 如未能遵從命令的規定,又無合理解釋,可被檢控及/或由政府承建商代為進行有關工程。

當晚數百名白衣人在元朗站旁邊的南邊圍村,及該村的鄉公所聚集,部分人更走進鄉公所,有白衣人續將鐵通等武器運送到場,不過防暴警察只留守村口,未進村調查。 屋宇署僭建 凌晨,時任元朗警區刑事警司游乃強帶隊進村,完成後稱刑偵人員未見有人手持攻擊性武器。 他認為,鄉公所僭建與元朗721襲擊事件有相似之處,兩者都牽涉執法部門「刻意不作為」,導致事件發生,「721事件正正係因為天水圍警署落閘,警員未有及早出動而導致恐襲事件發生」。 南邊圍村村長陳樹堅稱,僭建問題是港英政府理民府時期遺下,他稱南邊圍村遭抹黑,對此感不滿,「你哋有你哋訴求,我哋有我哋訴求,我只想安居樂業,唔想搞到城鄉共融咁為難」。 該幅私人農地是鄧泉菴祖的祖堂地,記者上門向司理鄧枝泰查詢,其家人指鄧不便回應,着記者改向「泰康圍辦事處」查詢。 該辦事處女書記黃小姐承認負責管理農地,但稱建築物是霸地者興建,「幅地係我哋嘅,但建築物並唔係我哋,係有人霸佔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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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0日,唐英年報名參選行政長官,稱獲得379張提名票。。 2011年5月,前港區人大代表吳康民提出的「鐵三角論」,建議由范徐麗泰出任下屆行政長官,唐英年繼續擔任政務司司長,行會召集人梁振英出任財政司司長。 而唐英年及梁振英早已被傳媒認為是「疑似」參選行政長官的熱門人物。 後來,她曾公開讚揚唐英年在政府打滾多年,行政經驗比自己優勝2011年9月9日,梁振英公開高調表明,自己正為特首選舉作準備。 同年9月10日,范徐麗泰則稱自己是另一疑似行政長官參選人唐英年的支持者,並明示如果對方表態參選,她會放棄競逐。。 到了2002年7月,唐英年正式加入香港政府的決策部門,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身)局長,同時退出自由黨。

屋宇署於2015年5月再發出勸諭信要求業主立即停止相關工程,並在同年12月發出清拆令 , 屋宇署僭建 要求在五個月內完成清拆僭建物的工程 ,直至翌年6月,屋宇署才將該清拆令送交土地註冊處登記 。 就其他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已獲屋宇署根據「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接納申報的合資格僭建物,只要其後每五年再進行一次安全檢驗和核證,在對首輪取締目標執法階段期間,除非變得有迫切危險,否則不會被要求立即清拆。 在申報計劃截止後仍未申報的僭建物,屋宇署會把它如同新建僭建物一樣處理。 自二○一五年起,屋宇署亦已按序就被舉報而又沒有根據「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的新界村屋僭建物,在進行逐村首輪目標大規模執法行動時一併予以取締。

屋宇署僭建: 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

另外,截至2021年底,屋宇署就未獲遵從清拆令個案共提出1,383宗檢控,有972宗成功入罪,當中有近1成個案屬於再次成功入罪,有部分未獲遵從的清拆令更已逾期數年或以上。 公署形容,對於「冥頑不靈」的業主,屋宇署須持續透過執法手段,促使其遵從法定命令。 至於違例情況嚴重,例如涉及4層或以上的村屋,或持續違規的個案,屋宇署應向法庭反映問題的嚴重性,尤其僭建對社會的禍害。 有關部門亦應加強對持續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的檢控,直至命令獲得遵從,以提高阻嚇效果。 屋宇署僭建 此外,公署發現政府未曾全面調查及統計新界村屋僭建物,故不掌握整體情況,影響工作效率。 屋宇署僭建 公署認為,大量個案未能及時跟進,代表工作量或已超出屋宇署承載能力,建議該署重新檢視執法策略,包括優先針對嚴重及屢勸不改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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