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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推租置2023詳細懶人包!(小編貼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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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推租置

第二,他們認同基金會建議,把資助出售房屋的補價金額,鎖定在購買時的水平,讓他們可承擔補價金額,追趕一個可追趕的目標。 第三,為解決權責不對稱問題,政府亦應按未補價比例,分擔相應資助房屋單位的管理及維修費用。 顯然易見,租置計劃可讓更多輪候公屋家庭購買廉價住屋,故會減少排隊輪候公屋的家庭數目的說法,難以站得住腳,基層家庭必定為私有化公屋後的最大輸家。 支持者常稱,租置計劃可讓基層家庭踏上置業階梯,從而享受財富增值,成為社會「有stake」者。 政府固然有責任助基層家庭上流,以解決社會的貧富懸殊,但如助部分低中收入家庭上流的代價,便是犧牲較他們更為基層的家庭福祉,始終是得不償失。

重推租置

與其費心機研究重推租置計劃,林鄭月娥應全力聚焦興建各類公營、資助房屋,好讓有需要市民盡早覓得安居,更讓不同社經條件的家庭分流至不同類型的出租、自置單位,這才是正視出租公屋分配效率欠奉的治本之策。 特首林鄭月娥於今年度《施政報告》宣布將加快推售租置公屋貨尾,而對重推租置計劃仍有存疑,有團體早前倡議的所謂「租置計劃2.0」不蒙考慮。 有論者堅稱,重推租置始終值得研究,認為計劃並不必然影響輪候公屋家庭的福祉,更可創造財富,使低下階層「更有stake」。 其中,將軍澳翠林邨在1988年落成,共4,932伙,在「租者置其屋計劃」下推售,現時約7成公屋單位已被購買,但已繳付補價的業主卻絕無僅有,主因在現行補價制度下,住戶收入難以追趕樓價的升幅,使他們難以補價。 若房屋出售完成移轉登記為申報當年度之資料,則無法自重購自用住宅頁籤中直接新增該筆出售房屋之重購資料,必須移至所得資料頁籤新增一筆財產交易所得資料。

重推租置: 房屋政策要持之以恆

自2015年底發表土地及房屋研究報告後,筆者和團隊走訪全港多區的公屋及居屋住戶,了解他們對現時公營房屋政策的意見。 大部分公屋居民均希望重推租置計劃,且對於現時已出售公屋和居屋的補價機制,他們均認為,存在缺陷,不但存在不公,亦有違政策原意,令他們難以成為單位的「真業主」。 按理來說,公屋輪候冊有着嚴格的入息及資產限制,以二人家庭為例,其每月最高入息不得高於18,690元,其總資產淨值不得多於348,000元,按現時第二市場內租置單位的價格來看,基層輪候家庭顯然難以應付。 當然,論者大可訴諸懷疑論,指有輪候家庭隱瞞資產,但即使承認存在這些例外少數,他們難以代表整體輪候家庭。 這些建議看似有針對性,然而,政府在《施政報告》中指出,雖然原則上不反對重推租置,但因在實行時會減少短期內可供編配的公屋單位數目,料必增加公屋輪候時間,故要交由房委員先討論研究售樓模式、調遷安排等事宜。 重推租置2023 不過支持重推租置陣營總是死心不息,有論者辯稱租置計劃不會對整體房屋供應帶來任何影響,特別是計劃可增加價格相宜的私樓供應,或會令排隊輪候公屋的家庭數目減少,故即使在可供編配的公屋量減少下,也難斷言對公屋輪候時間的影響。

  • 大部分公屋居民均希望重推租置計劃,且對於現時已出售公屋和居屋的補價機制,他們均認為,存在缺陷,不但存在不公,亦有違政策原意,令他們難以成為單位的「真業主」。
  • 特首林鄭月娥於今年度《施政報告》宣布將加快推售租置公屋貨尾,而對重推租置計劃仍有存疑,有團體早前倡議的所謂「租置計劃2.0」不蒙考慮。
  • 以表一為例,如租戶在2003年透過「租置計劃」購入沙田博康邨博逸樓一單位,當時只需約20萬,因樓價上升,在2015年該單位所需補地價金額估計近200萬,住戶根本難以負擔,就算真的能補地價並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所得回報率也遠低於私人單位。
  • 事實上,基金會研究早指出,補地價金額隨樓價不斷上升,會引致其他一系列社會問題,例如經濟不平等惡化、政府長遠財政負擔、跨代社會流動性及貧窮等問題。
  • 第一,他們認為政府需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讓每個公營房屋的居民可獲得置業的機會,並重建基層置業階梯。

誠然,重啟租置計劃必然有所增加第二市場內的租置單位供應,其市價或有所改變,但正如前述,二手租置單位供應增加的規模、速度難以預測,至少可預料不會有大量二手租置盤突然出現,故二手租置盤的價格未必會變得更易負擔。 重推租置2023 重推租置2023 再者,基金倡議同時放寬出售二手租置單位予公屋輪候者及白表家庭,後者的入息介乎夾心階層水平,相對基層輪候公屋家庭更能負擔購買二手租置單位,相信他們才是真正受惠於放寬租置盤轉讓的一群。 重推租置 重推租置 更甚者,以近年居屋超額應購的歷史來看,有大量夾心階層對資助出售房屋存在需求,如更多白表人士可購買二手租置盤,租置單位的市價更有機會上升,公屋輪候家庭只會更加望門興嘆。 智庫團結香港基金(下稱基金)月前倡議政府重推租置計劃,圖藉此達致給予低收入家庭置業機會、借私有化增加公屋單位於市場的流動性及釋放土地、房產的價值等好處。 然而,租置單位要在市場自由交易,必須按市價作補地價,現時樓價高企,補地價成本自然水漲船高,並不利租置戶於私樓市場出售單位。 基金倡議的「租置計劃2.0」要求補地價金額鎖定於單位出售當天,以防止補地價成本無止境上升,提高業主出售單位的誘因。

重推租置: 重推租置計劃 重建置業階梯

另外,基金亦建議活化資助單位出售的第二市場,容許業主出售未補價的單位予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及白表家庭,同時容許業主在出第二市場出售單位後,可以免補價購買另一個單位,以增加其出售單位的誘因。 如租置業主要出售其所住居所,鑑於他們已喪失再次輪候或購買公營或資助房屋的權利,他們必須在私人市場另覓居所,即使業主出售租置單位獲利甚豐,但不要忘記這班原為公屋租戶的業主始為低中收入家庭,當樓價脫韁,他們能否負擔在私人市場置業始終成疑。 當然,不排除有「富戶」能藉此成功換樓成為私樓業主,但為數不多的他們究竟可提供幾多二手單位予輪候冊家庭購買,值得詰問。 重推租置 另外,雖則基金建議放寬租置業主在售樓後可免補地價於第二市場內購買另一單位,但此舉本質上租置業主只是「以樓換樓」,並無釋出多餘單位供公屋輪候戶購買。 但首先,目前租置單位首兩年只能回售予房委會,其後第三至五年才可於第二市場轉讓,而只有在五年屆滿後才可補地價在自由市場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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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房屋政策的宗旨始在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安居之處,出租公屋更形同房屋安全網,保障基層人士不會無家可歸,政府無責任為助已獲安居的公屋戶增值財富,進一步減低數量本為短缺的可編配公屋單位。 另一方面,在未補價前,資助出售房屋住戶其實並不擁有單位的完整業權,不能享受一個業主應有的權利,不能在公開市場出租、轉讓其單位及用其單位作融資安排,卻要支付百分之一百的管理及維修費用,權責不對稱,甚為不公。 「租置計劃」在1998年開始,2005/06年結束(註1),原意就是為滿足公屋居民置業需求而推出,但事實上,截至2012年在12萬多個租置單位的業主之中僅1%已繳付補價,即近九成九業主也是「假業主」,未能享受過去十年樓價上升帶來的好處。 以表一為例,如租戶在2003年透過「租置計劃」購入沙田博康邨博逸樓一單位,當時只需約20萬,因樓價上升,在2015年該單位所需補地價金額估計近200萬,住戶根本難以負擔,就算真的能補地價並把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所得回報率也遠低於私人單位。

重推租置: 重推租置計劃 重建置業階梯

事實上,基金會研究早指出,補地價金額隨樓價不斷上升,會引致其他一系列社會問題,例如經濟不平等惡化、政府長遠財政負擔、跨代社會流動性及貧窮等問題。 重推租置 重推租置2023 最後,筆者樂見各特首候選人均明白香港的公營房屋問題,如林太建議容許未補地價居屋單位的業主通過與社企合作在市場放租丶胡官考慮重推「租置計劃」及微調補價機制丶曾俊華提出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等。 筆者希望最後不論誰人當選,均能回應居民訴求,短期重推「租置計劃」,優化補價機制,長遠推出「補貼置業計劃」,為未來的公營房屋提供「可租可買」及「先租後買」的選擇,更有效運用公營房屋資源。 第一,他們認為政府需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讓每個公營房屋的居民可獲得置業的機會,並重建基層置業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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