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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3詳細資料!(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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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另外,根據《強積金條例》,還要扣減當月的強積金,除非員工任職公司的日子不超過60天,才不用理會扣減事宜。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你應該好好保存有關工作上的文件,例如稅單、糧單、強積金供款記錄、病假紙等等,不論是書面的還是電子版本,也應保存一段時間,不要一收到就丟掉。 甚至和僱主溝通的Whastapp紀錄都全部保存截圖。 萬一有甚麼事要向公司作出追討,這些都會成為有力的證據。 很多兼職人士以為自己一星期只是上班幾天,整體人工不高就不用供強積金。

  • 在法例層面,如僱主在工資期屆滿後第10日才支薪,清還薪金同時也需支付利息。
  •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 僱傭合約終止後,僱主須於7日內支付尾糧,否則即屬違法。
  • 補習社一向都係每月7號用支票或轉帳方式出糧,請問我應該等到下月7日後再追討,定係其實15號起計7日後收唔到糧便已經可以追討?
  • 至於事主詢問的工資期問題,有網民指出,每月7日支薪應為過去一個月的薪酬。
  • 你可以嘗試問問老闆能否讓你以有薪年假取代上班日,變相提早Last day;如你身負重任,或公司同事希望你能完成更好的工作交接,那公司便要將這些有薪年假換成錢讓它隨尾糧跟你走。

之後的每個月你和僱主都要作出定期供款,並收到每月供款紀錄,通常僱主都會將紀錄印在糧單上。 網民G:出多出少都唔係問題,問題係唔應該答出約數,應該有timesheet寫明啲糧出到邊,keep返自己返工記錄上勞記。 網民E:一定要寫清楚出幾多,無得約數,佢再hea你就去勞工處。 最後便是處理強積金供款,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就月薪僱員而言,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7100及$30000。 所以,若果你發現入職時並未有填寫強積金登記表,或者沒有收到供款記錄,一定要向公司查問清楚,如果發現僱主沒有幫你供強積金,你就可以向積金局投訴,積金局會展開法律程序,代你追討拖欠的供款及附加費。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年終酬金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疫情影響下,僱主傾向以兼職、炒散等合作方式招聘員工,減省公司營運成本;另一方面,求職者因為未能尋找到合意的全職工作,在失業等情況下選擇先以兼職形式工作,再作下一彪打算。 各企業薪酬待遇各異,發放獎酬的定義及時間均有不同,打工仔又是否理解雙糧、花紅及年終酬金的定義,當中《僱傭條例》就對年終酬金作詳細說明。 踏進新一年,很多人都希望給自己一個新開始, 作為僱員可能會轉一份新工作,而僱主也會趁機重整員工架構,這時就會衍生一個重要的問題 — 長期服務金與遣散費的安排。 * 若僱主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期限屆滿日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訂合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遣散費。 如果僱員按僱傭合約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要求的標準,超出法例規定的年假部份,應視乎僱傭合約的安排及僱傭雙方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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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法例規定僱主必須在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向你支付工資,若果未能依時支付,就屬違法。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3 如果你被拖糧滿一個月,你可以當自己的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當自己被解僱),並向僱主追討解僱賠償。 按照以上論述,除休息日沒有訂明有薪無薪之外,另外兩種假期都是在指定條件內享有薪酬的。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離職、請辭要遵守什麼程序?

假若你是在2月14日遞信辭職,你的Last Day便會是3月13日。 本人於9月8日開始返補習社,逢星期三下午返工,每次約4小時,其後因時間問題,在15日完成工作後即日向僱主提出辭職。 補習社一向都係每月7號用支票或轉帳方式出糧,請問我應該等到下月7日後再追討,定係其實15號起計7日後收唔到糧便已經可以追討? 關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3 $150,000而言,如該僱員為僱主工作少於十年及該退休計劃是認可計劃,其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註) 並歸因於僱主供款的款項及有關的投資回報便須課税。 事緣有網友在Dcard討論區分享, 帖文以「垃圾HR問可唔可以遲出糧」為題,分享一件在公事上遇到令他氣憤難平的事,此工作是他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原本公司安排他工作每週上班5.5日, 每逢每個月的28日均會出糧。 周綺萍認為,員工面對無薪假問題,先衡量自己年資深或年資淺,放無薪假亦反映新冠肺炎疫情下公司業務正處於不穩健狀態,建議年資淺的員工先接受公司要求,再「騎牛搵馬」。

在每年的5月你會收到報稅表,僱主另外亦會給你一份「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的副本,上面列出了這個年度你的總入息和相關資料,當填寫自己的報稅表時就可以此作為參考,以確保申報的資料無誤。 以上述的個案為例,由於是老闆向員工提出縮短通知期,所以理應是公司向員工賠償餘下日子的代通知金。 「原本員工遞信後,因仍會在留在公司一個月,所以可獲得那一個月的薪金;如果(公司)縮短了通知期,員工就會失去了部分應得的薪金」,Kiki說。 即是說,當老闆提出縮短員工離職通知期,卻不主動支付代通知金,就不是如他所言「益咗同事」,而是令該員工失去獲取在通知期內理應獲得的薪金。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勞工法例】雙糧、花紅大不同 酬金期完結前辭職又點計?

所以,若日後辭職時聽到老闆提出這樣的要求,打工仔便不要傻乎乎地跟從意見,應該向他說明《僱傭條例》的規定。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至於哪一方需要支付縮短通知期的代通知金,便是看看是由誰提出這項建議。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3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

每年年尾,打工仔均期盼企業發放雙糧或年終花紅,雖然本港經濟今年受疫情影響,但仍有企業向員工發放獎金,希望留下良才。 ** 若僱主在合約期滿之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該項要求,則僱員無權獲得長期服務金。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照常理報稅還報稅,出糧還出糧,因此不能說因為怕閣下逃稅,便拖延出糧。 要注意的是,依同條第2項,如果是僱用時造假、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法令的情況,勞工如果想要辭職,應在發現後的30日內提起,否則就不能再用同一個事實來主張辭職。 公司有責任幫你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所以你入職時會獲發強積金計劃登記表格,你填好後公司就會幫你遞交,然後你會收到信託人寄給你的參與通知書以作確認。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包括:任何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 不包括:《僱傭條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代通知金。 至於哪一方需要支付縮短通知期的代通知金,便要看看是由誰提出這項建議。

新舊工作交接前,相信所有打工仔都想小休一下,充滿電後,才重投996或886職涯,而最理想的安排,當然是可以將手頭未清的年假,用來抵銷辭職通知期。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1],在不定期契約[2]中,勞工終止契約(辭職)準用雇主終止契約的提前通知規定[3],也就是說雇主與勞工雙方要終止關係都應該事先向對方通知。 如果勞工不提前通知,雇主可能依照民法第184條[4]向勞工請求賠償因未提前通知所遭受的損害[5]。 香港工會聯合會:現時香港最大的工會聯合組織,為打工仔提供各類型的服務,例如免費諮詢、職業培訓、業餘進修課程和醫療服務。 他們的勞工服務中心就是專門負責解答勞工疑問及協助處理勞資問題,有需要時亦會幫你將個案轉介到相關的政府部門。 勞聯權益委員會:他們設立了一個網上平台「勞工法例線上諮詢」,這個平台像一個線上論壇,你可以寫低有關勞工法例的問題,然後就會有專人解答。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香港大學生第一份工作 辭職後被HR無理拖糧

你可以嘗試問問老闆能否讓你以有薪年假取代上班日,變相提早Last day;如你身負重任,或公司同事希望你能完成更好的工作交接,那公司便要將這些有薪年假換成錢讓它隨尾糧跟你走。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分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如果僱主在僱傭條款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做個精明的打工仔,你當然要清楚職場的遊戲規則,無謂蝕不必要的底。 對於1997年6月27日之後簽訂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以書面另表明相反意圖,否則便推定年終酬金不屬賞贈性質,並且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此推定條文不適用於1997年6月27日之前所訂立的僱傭合約。 網民F:快啲辭職,未辭之前記得每日mark低自己返工時間,最好有打卡紀錄之類自己keep record,假若之後要追討都有evidence。 事主:返咗幾個月工,間公司每個月7號出糧,跟住我就問佢究竟係計每個月1號至31號,定係每個月嘅7號至到下個月嘅7號。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 年假可以當錢使,變成工資一部分

由2012年4月1日開始,根據僱傭合約的明訂條款或隱含條款,例如《僱傭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累算的代通知金可被徵税。 勞工法例辭職出糧2023 《僱傭條例》第7條訂明,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如同意支付給對方代通知金,即可無須給予通知而隨時終止該合約,所涉款額為在該通知期間內通常須付給僱員的工資。 最近網上流傳一則有關「扣我糧」帖 ,事主稱 1 星期 5 日半上班時間,僱主需要他每個月需要指定日子放 7 日無薪假,並逢周六放半日,但糧單扣 1 日薪酬。 對於該僱主有否違反僱傭法例,人事顧問指視乎公司以「月曆日」還是「工作日」計算員工出糧的習慣。 計算時,須採用僱員在《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訂明的「指明日期」前12個月(註一)內所賺取的每日(或每月)平均工資,作為有關法定權益的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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