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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公屋罰好唔好2023!(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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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到有關工作既從宏觀角度掌握情況,亦觀察入微地偵查懷疑個案,並盡全力跟進,由立案、調查、約見租戶,至上訴程序完成到收回單位為止,每一個環節都要十分認真謹慎。 我感謝同事們一直努力不懈地打擊濫用公屋,並與他們分享公平使用社會寶貴資源的重要,鼓勵他們繼續與不同掌握有效資料的部門攜手,多研究和思考更精準地打擊濫用公屋的辦法,同心協力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房屋署今年加強打擊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抽查了一萬名公屋住戶,發現多達六百戶、即百分之六有虛報呃公屋的情況,包括隱瞞物業汽車或漏報入息等,正考慮作出檢控。 房署本月內會再向全港近七十萬公屋住戶發出舉報濫用公屋郵柬,呼籲住戶舉報疑濫用公屋個案。 為善用公屋資源,房署可向入境處大規模核對公屋租戶出入境資料,如在2019年至目前,公屋租戶的所有住客有連續6個月不在港,就是沒有遵守租約或公屋政策要求持續居住公屋,房署可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要他們交還公屋。

濫用公屋罰

房屋署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而在過去一年,因不同原因而收回的單位約9,000個,例如因購買資助出售單位而收回的單位或租戶自願交回單位等,當中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相關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則超過1,300宗。 【本報訊】房屋署表示,決定下月起成立120人的特遣調查隊,全方位打擊各種濫用公共房屋資源的情況。 房屋署署長梁展文指出,調查隊直接向他負責,日後若有需要,將會進一步擴大調查隊的規模。 他稱,過去五年,房委會處理超過三十萬宗各類申請,未必可以能深入審核每一宗申請的資料。 一旦發現任何濫用情況,或在申請過程中以不實手法虛報資料等,均會終止其租約及可能予以刑事起訴。

濫用公屋罰: 新聞專題

樓主氣憤反駁,自己是合法申請公屋,「咁加咗個人入嚟,唔通仲住返原來個單位咩X頭」,又稱已向房署查詢,對方表示只要申請獲批准,在搬入前完成舊單位刪除戶籍即可。 樓主重申他是擔心哥哥會「玩嘢」,「申請咗唔去攞,因為佢係一pat泥。屋企租佢係從來都冇交過但係仲要發惡」,萬一哥哥排到新公屋又拒絕搬走時「有個後備」。 只要另一邊申請到,他就即時由舊單位刪除戶籍,「所以我嘅問題係可唔可以兩條隊排,唔得嘅話就冇辦法」。 該名港男在facebook群組「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FB版) 公屋 居屋 綠置居 租置 房協 裝修 傢俬 平面圖 富蝶邨 裕雅苑 昭明苑 安秀苑 冠山苑 啟欣苑 驥華苑 愉德苑」發文,指現時與父母及兄長一家四口住公屋,但妻兒將來港團聚,到時會變成6人家庭。

香港是彈丸之地,地少人多,又有外來人口流入,公屋申請宗數屢創新高,二人家庭輪候上樓往往需要等候數年,單人輪候公屋更看不到龍尾,公屋輪候冊上更有不少具大學學位的年輕人,公屋被視為「贏在起跑線上」的工具,卻令人不甘於向上流。 皆因公屋戶每月只繳交三千元以下的租金,同樣尺寸的最普通私樓單位,每月租金動輒一萬三千元,變相對以真金白銀租住私樓單位的邊緣貧窮戶或中產構成嚴重不公平,也難怪公屋戶被形容為大贏家。 房屋署打擊濫用公屋,揭發3名公屋租戶故意不向房署申報擁有物業,最終被法庭定罪,分別罰款4,500元至12,000元。 發言人表示,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 (六)公屋寬敞戶未被安排調遷的原因各有不同,可能涉及各種租戶個人或家庭因素(例如家庭成員有殘疾人士/長者或有人身故,而獲延遲調遷),未必與欠缺較細公屋單位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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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聲音批評當局打擊濫用公屋不力,何永賢則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在疫情下,去年仍是查核逾1.3萬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而由2021/22年度至今年7月底,完成上訴程序及收回的單位有約400個。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7日)表示,過去5年因違反《房屋條例》而遭檢控的個案約有670宗,截至今年11月25日,當中11名住戶因此而被判監(包括緩刑)。 居住環境難免會遇到歹厝邊,律師胡原龍透過TVBS新聞表示,如果影響到自身權益,主管機關的裁罰是可以罰4萬到20萬元不等,而且可以連續開罰,而且如果對方不理會,可以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濫用公屋罰 管委會的權限不只這樣,當走進公寓或大廈,常會發現住戶都習慣將大門口堆放雜物和鞋架,當作是自己的私人空間,但樓梯口其實是屬於公領域,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基於消防安全,樓梯間、走廊通道都不可推放物品以免發生事故時影響逃生,否則管委會有權移除。

何永賢在網誌提到,近日前往房屋署的「善用公屋資源分組」,了解他們的工作,該組會由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組成中央專責小組,就屋邨轉介、公眾舉報和不同情報渠道收集到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進行深入調查,並隨機抽查不同類別的租戶。 濫用公屋罰 我們一直致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並會嚴正處理每一個濫用公屋個案。 在我們打擊濫用公屋 資源的努力下,我們在2009/10年度共收回約8 000個公屋單位,重新分配給更有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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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式」設計之所以受歡迎,主要是因為貼近私樓布局,每層的戶數較少,亦避開單位與單位之間對望。 同時「和諧式」大廈採用高度統一的設計,預製組件佔很高比例,亦大大加快房委會興建過程及減低成本。

他又引述房委會數據指,多年來公屋平均輪候時間不減反增,由2013年的2.7年,持續上升至2021年超過6年,故對政府有破格思維在短期內紓緩輪候壓力,表示大力支持。 他提議增設預先登記機制,讓有需要的市民先入表登記,亦方便當局了解地區需求。 但如果他們可以持續在境外居住而毋須返港,即沒有居住在香港公屋的需要。 正常香港人,在香港工作,有家人要照顧,放多日假都被老細鬧,根本無辦法持續離開香港而沒有後果。 新一屆政府剛上任,面對多年來最頭痕、最炙手可熱的房屋問題,未來5年供應無法加快,束手無策。 我們參與各項計劃,一旦出現懷疑產品被篡改 、 濫用公屋罰2023 濫用 或 仿 冒的情況時,即可為消費者及時提供協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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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指,現時公屋私樓比例為七三,相信符合現時社會需要,隨著土地供應增大,私樓的公營也會增多,局方將會持續關注,如有需要會調整比例,給市民更多置業機會。 濫用公屋罰2023 資深傳媒人蕭若元兒子、前稱HMV數碼中國集團的中國數碼創意娛樂有限公司(08078,已停牌)主席蕭定一,去年8月遭一間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筆3,260萬元的欠款,連同相關利息最少逾390萬元。 早前原告公司向法庭申請簡易判決,高院聆案官法庭今日周一(20日)開庭審理有關申請,最終裁定原告勝訴。 往後,我和房署同事會繼續不遺餘力做好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會不斷與其他部門一同協作做好搜證、舉證工作,令公屋的使用得以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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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可考慮罰租,除了交還公屋,5年不能重新申請,還要罰丟空期的市值租金等。 這兩個方法的問題是,交還公屋的人,如果仍然符合資格,可以在兩年懲罰期後重新排隊輪候。 鑑於輪候冊人數太多,因此可將懲罰期加長至5年,其間不得提出申請,這樣有助縮短輪候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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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部分求助人經常需要離港工作,或午夜才下班返家,以致未能遇上家訪調查的房屋署人員而被指為非常住在單位。 數字最能說明事實,房屋署同事在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也顯示出實質成效。 濫用公屋罰2023 儘管疫情嚴峻影響部分調查工作,分組依然能夠在上年度查核了逾13,000宗個案,包括住用情況和入息及資產申報。

  • 若租戶濫用公屋的情況性質嚴重,房委會將不會預先警告,即時終止該租戶的租約(《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19條)。
  • 爰建議「前開得依法處理之事件,不用送至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進而納入規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在處理上,只要記得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第5項等規定下,以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註五)(註六)去處理,即足」。
  • 只要另一邊申請到,他就即時由舊單位刪除戶籍,「所以我嘅問題係可唔可以兩條隊排,唔得嘅話就冇辦法」。
  • 我們亦會協同相關部門,循不同方法和渠道繼續致力提升成效,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 一旦發現任何濫用情況,或在申請過程中以不實手法虛報資料等,均會終止其租約及可能予以刑事起訴。

工會指,食環署監工人數太少,造成外判工有機會「蛇王」;食環署則稱會調查事件。 在第三個案中,一公屋居民於二○○八年填寫入息申報表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少報收入約七千元,於去年五月在荃灣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七千元。 過去五年(即二○一四年至二○一八年),所有獲批准刪除成員戶籍的個案,分別有約36 200、33 900、33 800、41 100及41 500宗。 房委會沒有再細分為「避免家庭入息超出限額」而刪除成員戶籍個案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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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日有位港媽住在3人公屋單位仍不知足,更在網上發文求教,請求網民提供意見如何做才能獲多一間公屋,引起不少人炮轟。 濫用公屋罰2023 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問及房委員財務狀況,何永賢指具體財務數據未有準備,稱目前現金流健康,籠統計算大約每戶造價在57-65萬元,局方每次考慮公屋是否加租、疫情下商戶免租金等都會檢視財政狀況。 葉劉淑儀亦關注簡易房屋營運公司的招標準則,何永賢稱歡迎曾參與過渡性房屋的NGO,而「管理公司+NGO」組成的團隊亦歡迎,標書內容會講清楚服務要求,根據計劃書内容評分,另外亦會看價錢。 房屋署有「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即坊間所稱的突擊隊,會定期探訪公屋租戶,一經被揭法把單位非法出租,更有可能不止是簡單地收回單位,租戶很可能會被罰款或甚至被告上法庭。 房屋署昨日公佈三宗濫用公屋的個案,其中一個案涉及公屋住戶的戶主及其子女共三人,三人填報 05年及 09年的入息申報表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參閱感化官報告後本月判刑,戶主被判監禁八星期,其子女各被判罰 80小時社會服務令。

調查隊的工作主要針對兩方面:一、有關各類資助房屋計劃的申請,包括申請公屋和置業貸款,以及各類具法律約束力的申報等。 二、現正享用資助的人士,包括公屋及工廠大廈租戶和居屋住戶,確保不會有任何欺詐、虛報、濫用或擅自更改單位作非指定用途等。 與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同事會面期間,他們向我介紹了自己的工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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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已向房署承認曾帶母親搬走暫住其家,但房署未有理會,報告中亦沒有提及梁婦患腦退化的情況。 惟一個月後,他們收到房署通知,房署指曾於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1月19日家訪,認為梁婦濫用公屋,要求她交出單位。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早前被媒體揭發月入近7萬港元,仍霸佔葵涌麗瑤邨公屋,被指涉嫌濫用公屋資源。 有網民質疑,鄭麗琼任區議員26年,入息或超出公屋上限,如果繼續霸佔公屋實為不公。 何永賢又表示,每年平均接獲舉報的個案數目約有6,440宗,查明屬實的個案則每年平均約有188宗;以2021/22年為例,查明屬實的個案約有160宗,佔全港公屋租戶約0.02%。 改革扶貧政策和策略小組委員會副主席鄧家彪關注,現時「以出租為主」的房屋政策會否壓抑市民生產力,令市民為了保住公屋而拒絕加人工或者「拆屋」,造成「空巢老人」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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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婚姻近年越來越普遍,但當中有多少是真心真意,又有多少是假結婚結果。 本港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報料指,身邊一名內地女子與港男丈夫離婚後再獲派公屋,隨即接內地前夫及7歲小孩來港團聚,以享盡房屋福利。 最離譜是,該名內地女子不滿香港政府政策「不合情理」,只把其7歲子養至18歲,又不會資助讀大學,引來網民熱議,質疑她是部署「假結婚」。 呢D咪房署政策好有問題囉,我不是歧視而事實上我眼見很多內地人和亞裔人好快上到樓而本港很多基層要等5,6年都未分到公屋,例如當年東涌新發展區現在已住了很多亞裔人,另外環顧很多舊公屋也有很多空置單位未分出給有需要人士。 問題是對現有住戶寬容,即是對輪候公屋者殘忍,况且輪候者遲早成為公屋住戶,也是他們的代表利益,因此公屋團體不應厚此薄彼。 現在丟空公屋的後果可能只是交還單位而已,有些人丟空幾年無甚後果,所以會「博懵」,不會主動交還,被發現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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